大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借款人申请将原商业贷款(或商业贷款部分)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大连商转公有4种办理模式,办理前,还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才行。
公积金贷款 年利率6-30年为3.25%,较同期商业住房贷款 基准利率 (4.9%)优惠了33.67%。大连自2009年创新开展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为使广大缴存职工更多地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惠,先后推出了商转公贷款的四种办理模式,满足各种商转公贷款需求。
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 商业贷款 (或组合贷款)的借款人申请将原商业贷款(或商业贷款部分)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大连商转公有4种办理模式,办理前,还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才行。
一、商转公四种办理模式介绍
1、先抵后贷
是指借款人以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产权住房(产权证已办结)作为抵押担保,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原商贷(原贷款必须是纯商业贷款)。
2、先还后贷
是指经中心审核同意,借款人 自筹资金 将原商贷还清并解除抵押后,将用于原商贷抵押的房屋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担保,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顺位抵押
是指在借款人不结清商业贷款,且 抵押权人 仍为商业银行的情况下,银行同意顺位增加中心为该房屋第二抵押权人,中心据此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以偿还借款人的商业贷款,还清后解除原商业贷款抵押。
4、阶段性担保
是指借款人申请经中心 招标 选定的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原商贷并解除商业贷款抵押后,再设定中心为该房屋的抵押权人。
二、商转公贷款要满足哪些条件?
商转公贷款的缴存职工在满足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性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贷款所购 房屋产权证 已办妥。
②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全部还款。
③若转贷额度不足以还清原商贷,则借款人还必须有充足的差额资金一并用于还清原商贷。
④贷款额度除一般要求外,还不得超过原商贷余额,也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 房屋评估价 值及 抵押房 屋评估价值中较低者的60%。
⑤贷款年限除一般要求外,贷款年限与 房龄 之和小于40年。
三、办理的流程
①借款人应先确认贷款所 购房 屋产权证已出证,且商业银行同意办理提前全部还款业务。
②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可提供的抵押物情况等选择适合的商转公贷款办理模式。
③对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评估(组合贷款不需要评估)。
④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申请商转公贷款。
⑤根据所选择的办理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

组合贷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组合贷不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
根据相关政策,办理了公积金组合贷款后,银行贷款的商业部分不能再转成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公积金有如下几点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有如下特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组合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组合贷款不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的。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办理了公积金组合贷款后,银行贷款的商业部分不能再转成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公”业务,只有是纯商业贷款的情况才可以进行,组合贷款是不能转为纯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后,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可以取出来的,具体可以依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和规定为准。不同城市的公积金提取政策也有差异性的。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银行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
一、组合贷款的优点如下。
1.贷款额度高。相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贷款额度的大量限制,一般能取得的贷款额度并不能满足购房者的需求,而组合贷款则能够相对获得总额度较高的贷款。
2.贷款利率相对适中。组合贷款贷款利率综合了纯公积金贷款和纯贷款买房的贷款利率,因此组合贷款利率也处在商贷和公积金两种贷款的中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贷款人的还款压力。
二、组合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如果购房者需要申请组合贷款,那么首先就需要购房者带上自己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开发商那边出具的商品房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另外还需要带上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是夫妻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当贷款者在银行提交了自己的贷款申请之后,银行就会对贷款者所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审核,在对购房者的资料进行审核之后,就会判断出购房者是不是符合贷款条件,并以此计算出贷款额度,并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如果银行那边对购房者所提交的贷款申请审核通过了之后,那么贷款者就需要与银行那边去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如果想要通过贷款购买到房屋,那么在购房者办理贷款的时候就需要购房者把自己所购的房屋进行担保,所以购房者在办理贷款的时候还需要去产权部门也就是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的登记就是抵押登记手续。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当购房者在去到产权部门把自己的房产完成了房产的质押或者是抵押之后,购房者是还需要将办理产权证的资料连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一并交给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银行划款,一般等到购房者把前面的流程都操作完成了之后,购房者就可以按照自己与银行那边约定好的时间去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通常来说,这笔资金不会经过购房者的手,贷款银行会直接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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