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天津公积金可在营业厅或网上提取。详细情况如下:
1、提现业务,全额购房一次性提款、买房贷一次性提款、房贷还款提款、个人账户封存半年提款、公积金(组合)贷款还款提款、低保提款公租房(蓝白领公寓)提取、退休提取。
2、互联网提取渠道:个人网络大厅,登录网站,点击“个人在线服务大厅”注册登录,选择要提取的业务。
3、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我要办理”中选择“我要提取”,选择要提取的业务。
4、手机应用,可以注册并登录“天津公积金”APP,点击“提现”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
5、处理时间,各线上渠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处理条件,用户通过电子渠道办理业务的前提是: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变更手续及签约业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变更手续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柜台办理。签约业务可通过柜台或网上办理。
拓展资料:
1、职工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核对后出具提取申请;
2、员工凭提领申请及其他提领申请材料,向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门出具提领通知书,由员工签字确认提领金额。
3、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一般情况下,公积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全额提取:员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员工在任期间不幸身故,其继任者或遗赠人可全额领取公积金;职工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与所在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外派员工可一次性足额提取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自建、改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偿还购房贷款的,可一次性足额提取公积金。
4、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购买、建造、改造、大修自住房屋;退休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5、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6、如何用公积金的钱还房贷,住房公积金偿还抵押贷款的方式是提取公积金偿还抵押贷款。职工提取公积金时,由所在单位核实,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提取的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核对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凭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退出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款的,受托银行应当办理付款手续。
操作环境:
苹果12,ios14,
微信版本8.0.13
天津公积金”APP:4.28
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法律分析】: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天津公积金app或到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提取。
2、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什么?
都说买房子现在不是一件难事,因为通过贷款或是公积金,很轻松的就能解决资金问题,殊不知,在不同的城市里,关乎公积金的政策有着很多不同,特别是天津,在天津提取公积金流程较多,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什么?
都说 买房 子现在不是一件难事,因为通过贷款或是公积金,很轻松的就能解决资金问题,殊不知,在不同的城市里,关乎公积金的政策有着很多不同,特别是天津,在天津 提取公积金 流程较多,所以刚到天津几年就买房的人,常常弄不明白如何办理才是对的,那么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贷款 的办理得注意什么?
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
1、天津公积金提取本人向公司和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我们首先需要向自己所在公司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等到单位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各项申请书,填写完毕之后,去公司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然后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及有关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来办理提取。相关材料大概包括《 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等。
2、天津公积金提取办理。
办理者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有关复印件之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将材料申请交到下一个部门审核办理;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之后,交给公积金中心的领导审核,决定是否准许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程可能需要的时间会有些长,还请朋友们不要着急。
3、提取公积金。
经过批准之后会出具取款用的支票,申请者可以凭借本支票去相关的银行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什么?
一、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资料填写务必准确
不管是 商业贷款 还是公积金贷款,对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的要求就是真实,其次就是全面,所以申请人在填写资料的时候务必要保证准确无误,并且提前咨询清楚所需的资料都有哪些,以免来回奔波。
二、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个人 征信 情况要良好
征信情况是银行判定是否予以贷款的重要参考标准,如果申请人的征信有问题,成功获贷的几率就会降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的信用卡有过还款记录,但是造成该记录的原因不在你身上,你可以与银行解释一下,看是否行得通。
三、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认准 开发商 合作银行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不但要知道公积金管理的受托银行是哪家,还需要搞清楚开发商是否认可公积金贷款,其合作银行是哪家,不然好不容易拿到的公积金批准书就只能作废,而且还要等到过期才能重新申请贷款。
了解了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什么的问题情况,天津的公积金提取不算特别简单,毕竟公积金的好处更加多,所以作为一种福利规范,要求也在不断增长,而且大家办理公积金不能单纯的去看办理手续,对于办理的一系列注意事项一样得清楚,否则还是会有造成意外出现的可能。
天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我们大家都知道,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大好处,就是买房可以拿来用。但是也有人对它“爱不起来”,因为并不是人人都会买房,这公积金就成了“镜中花水中月”,看得见却拿不着,那么天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说说。
我们大家都知道,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好处,就是 买房 可以拿来用。但是也有人对它“爱不起来”,因为并不是人人都会买房,这公积金就成了“镜中花水中月”,看得见却拿不着,那么天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说说。
天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提取天津住房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提取条件,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转账凭证”,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天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 产权 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天津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非天津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等等。
以上即是有关天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的详细内容,现在大家应该都了解了吧?提醒大家:通常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直接关系着 公积金贷款 的可贷额度,要不要把余额提取出来,请大家根据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步骤
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步骤
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步骤,审核时限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当时办理。审核发现业务需核实处理的, 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将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职工。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步骤。
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步骤1
1、通用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
(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2、集中封存户内提取流程
(1)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证明文件直接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核同意的,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经管理部或分中心经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和管理部或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步骤2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提取方式及额度为:
一是“购房一次性提取”即: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
二是“按月偿还贷款提取”: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后,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建议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全款发票、还款凭证或借据(如购买的为二手私产房还需提供产权证)到就近的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核并办理提取。
公积金中断可否补缴?
公积金中断后可以进行补缴,补缴业务应由单位办理。如您有贷款需求,需要注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之一为具有本市的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步骤3
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住房、私产住房、公有住房产权、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其他自有住房的;
2、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5、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的;
6、家庭成员(含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重大疾病以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范围为准;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天津公积金最多能贷款多少
法律分析: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1、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是6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与原政策相比,贷款最高限额不再受到是否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的影响。
2、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
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30年。
购买私产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20年。
确定贷款期限还受借款人年龄的限制,政策规定,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对于天津公积金每月提取公积金贷款和天津公积金贷款余额提取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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