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最低两成!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发布!
徐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 主要内容 #
1.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新房最低20%,二手房最低30%。
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
3.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4.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原文内容如下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徐公积金〔2022〕16号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我市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深入调研,结合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集中诉求,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在对当前资金使用进行综合测算的基础上,现就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三、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6日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政策调整的背景依据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我市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深入调研,结合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集中诉求,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在对当前资金使用进行综合测算的基础上,阶段性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二、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
(三)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三、政策调整的相关说明
(一)关于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为满足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对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申请组合贷款的,参照此标准执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开发企业住房项目建设,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方面,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三)关于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在现行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回应职工关心关切,积极拓宽提取范围,结合住房公积金保障性和互助性特点,优先满足缴存职工刚性住房需求,优先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续将出台具体实施办法,首先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银行开办此项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四)关于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此前在资金运用率偏低的情况下,阶段性开办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目的是为了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方便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偿还购房贷款。近年来,我市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提高贷款额度,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资金运用率持续增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相关规定,为保障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前提下,参照我省大多数城市做法,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
为满足职工高效便捷办理组合贷款业务需求,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渠道,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6月6日
江苏徐州: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9月13日,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文件适用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自住住房,并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规定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二手房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通知》显示,徐州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徐州市区(含铜山区)缴存职工在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中心规定的条件时,不分单方或双方申请,提取加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20万元。
同时,徐州市将调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申请条件。放宽组合贷款政策,取消首房首贷的业务申请条件,凡符合徐州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通知》要求,提高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对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缴存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提高20万元。
提高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2021年5月31日后依法生育三孩的徐州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提高10万元。

徐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徐州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根据该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2.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3.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且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4.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之前,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于6个月;
5.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7.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二)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三)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且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四)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之前,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于6个月;
(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
好消息!公积金还商贷,徐州计划下半年开办!
近日,有市民在徐州市政府网站上咨询,能否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给出了明确回复:计划下半年开办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市公积金中心答复说:1、我市已开办商业住房贷款在符合条件时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转为公积金贷款后,职工可以选择逐月或按年度两种方式进行提取还贷。2、目前我中心已经开始对本市商业住房贷款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调研,计划下半年开办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每月还几千甚至上万的商贷,对于“房奴”来说压力很大。如果每月能用公积金还商贷,将大为缓解还贷压力。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一旦开办,势必释放很大的购买力,对楼市特大利好!
具体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条件?我们拭目以待。一旦公布,将及时转发解读。
相关政策
组合贷、商转公
目前徐州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互通的相关政策,一是组合贷,二是商转公。
组合贷: 是指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使用。
目前徐州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个人最高50万、家庭最高70万,在主城区买房远远不够用。完全用商业贷款,利率太高。所以,组合贷就非常合适了。
徐州职工办理组合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房(二手房)为唯一套住房;
2、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
试行期间,已付清全款的商品住房、存量房(二手房)的、“商转公”贷款及异地贷款不得办理组合贷款。
商转公: 是指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徐州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需要单位和个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在无其它债务,无不良信用的情况下,可以申请。
办理“商转公”需要的材料,最重要的一项是:银行出具的一次性还清贷款证明或凭证(原件)。
也就是说,必须要把商贷的钱还完解押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这让很多购房者为难。为此,市公积金中心开通第三方代还业务,对申请“商转公”没能力自筹资金还款的职工,提供代偿服务。
徐州发布公积金新政,具体规定了些什么?
从5月份的徐州楼市来看,但市场表现并不尽如人意,救市效果并不明显。所以,本月公积金新政就紧接着安排上了。
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近一个月以来,全国各大城市救市政策层出不穷,比如南京、苏州、无锡,救市政策一个月连续出台多次,放松限购、取消限售、增值税五改二……再比如沈阳,刚刚出台全额契税补贴;有些城市,像连云港、淮安,还直接进行购房补贴……
而徐州,目前除了降首付降利率之外,房地产救市政策的出台还相对谨慎、比较克制,这也说明徐州的楼市状况并不像其他城市那么急迫。
而且,最近在降利率等政策刺激下,加上部分楼盘大打价格战,成交量有所回暖。
为满足职工高效便捷办理组合贷款业务需求,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渠道,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于徐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徐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