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把我的手机号码,银行卡借去用,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贷款了怎么办?
直接报警,然后和银行沟通,因为如果不是本人去贷款的话,是不允许的,所以这种情况银行属于违规操作。你可以去当地银保监部门去反映这个问题,如果你本人都不知情就被贷款,那么这就属于顶冒名贷款了。如果你的手机号码和银行卡被一个人在未经过你允许的情况下拿走去用了,那么这种贷款实际上已经对你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你完全可以报警处理了,不然的话你需要偿还这一笔贷款的。
别人用你的手机号码、银行卡借去用,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贷款,可先和那个人沟通协商解决如不能达协议可向公安部门报案或直接向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只有手机号和银行卡是贷不了款的,除非不是正规途径的贷款,比如:网贷、高利贷等等。这个时候,你可以跟对方协商解决,如果不成,那么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碰到此类事情,切勿为了面子或者交情而听之任之,否则后果很严重。我觉得不管怎么样,你的手机号可以让别人知道,但是你的银行卡是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的,也不可以让别人借去,不能说别人的对与错你太松懈了。在什么情况下也不能把自己的银行卡借去。自己的一切身份信息。你可能太善良了,但善良有个度,你要用法律维权。但证据不能丢失。吃一堑长一智。
不能再做这种荒唐的事情,这才叫害了自己。用法律维权吧,跟警察再说明情况,避免自己不必要的损失别人拿你的身份信息贷款,就相当于你贷款,钱也是你来还,贷款机构不会因为这个而去问别人要钱,你只有要求贷款人把款还上,或者报警,这个如果说仅仅是只有你的银行卡的话,那么肯定是不能够办理贷款的。因为仅仅是只有你的银行卡,他如果说想要去柜台,也就是说比如说邮政或者是说中国银行,又或者是说其他一些银行去办理贷款的话。这个必须是你本人亲自到场才可以的,他银行需要的资料是非常多的,不单单是只有银行卡,还有你自己的个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儿,然后就包括你自己亲自本人到现场还是需要给你拍照的。这样一系列的手续下来才能完成贷款的,如果说仅仅是有银行卡的话,是办理不了贷款的。

别人用我的手机号贷款我该怎么处理
别人用我的手机号贷款,可以联系经办银行说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写入贷款人手机号码的,或者在贷款审核阶段,经办银行如果打电话询问是否为手机号码为贷款人的时候,说不知道情况即可。
贷款时所留的电话号码都是作为紧急联系人,不代表要对贷款人的任何负债逾期行为负责。紧急联系人既不是共同贷款人,也不是担保人,只是银行以防联系不上贷款人时,可以通过紧急联系人找到贷款人。所以紧急联系人没有任何还款义务,如果紧急联系人被要求还款或是遭到威胁,可以走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拓展资料】
银行通过贷款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补充资金需要,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可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本身的积累。在中国,还运用贷款的有偿使用原则,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并且把银行信贷作为分配资金的重要方式,也作为调节和管理经济的重要经济杠杆。
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借款人同时申请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中两种以上额度的,建设银行按照期限最短的额度核定借款人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额度有效期。额度有效期截止后不允许继续支用剩余额度。
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质押额度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质押权利到期日,最长不超过5年,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的有效期为2年。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质押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如果手机号被别人用来贷款会怎么样
如果手机号被别人用来贷款了,由于对方填的是自己的联系方式,
所以当对方欠款不还后,贷款机构/平台恐怕会直接找上自己,误以为是自己申请的贷款,然后要求自己偿还欠款。
对此,客户一定要同贷款机构/平台说清楚情况,表明贷款并非本人所为,要求终止借贷关系,若需要收回款项,可以去找真正借贷的人。
而大家还需要注意,要是对方还获取了其他信息,完全是冒用自己的身份在贷款的话,
那一旦对方逾期不还,届时恐怕个人信用会因此受损,而后续自己去办理信贷业务估计就会因此而受阻。
建议客户平时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千万不要将自己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随意告知他人,以免信息泄露,从而造成安全隐患。
而去借贷也最好选择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不要去不知名小贷公司借贷,不然账户安全恐怕保障不够,信息也极易泄露。
拓展资料:
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 )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被别人用手机号贷款了
自己的手机号被别人用来办理贷款,并欠钱不还的话,可以直接跟贷款方说明情况,表明自己不是借款人本人,是被人盗用了信息用来贷款,让贷款方不要再找自己还款。
一般银行贷款的审核比较严格,需要提供各方面的资料信息,不太可能单凭一个手机号码,未经查证就能贷到款,那些正规大型的贷款机构也是如此。所以手机号被用来贷款,欠款人申请的多半会是那些门槛较低,审核比较宽松的网贷产品。
拓展资料
一、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三)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二、贷前调查的法律内容
(一)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二)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
(三)关于借款人的借款条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户;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对外投资是否超过其净资产的50%;借款人的负债比例是否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四)关于担保对于保证担保的,对担保人的资格、信誉、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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