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 民间借贷 担保人 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要 承担连带责任 。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 强制执行 ,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 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 中约定保证人与 债务人 对 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 。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当然,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 借款合同 或保证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的,即为连带保证。 二、保证的种类以及相应的责任 1、共同担保 同一 债务 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 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2、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 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3、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最高额保证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责任的变更 1、债权让与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 债权转让 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的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的承担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5、保证责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 民事责任 : (一)主 合同当事人 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也不只是民间借贷的担保人,只要是存在着借贷关系,比如 商业贷款 也是如此的,担保人在中间所起到的作用就是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那担保人就必须要偿还相应的债务。但是,担保人在偿还债务之后仍然有自我保护的途径,那就是向债务人追偿,但追偿也是有时间限制的。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中的保证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民间借贷中,双方可协商决定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在借款合同、借条或者欠条中,如果写明了“甲不能还钱时,才由乙承担债务”时,即为一般保证。如果仅是以保证人名义在借条、借款合同中签字或是有“甲不还钱时,乙就偿还”字样、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情况时,即为连带责任保证。前者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前可以拒绝履行保证责任。作为担保贷款合同的履行,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履行期间内人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将被免除保证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的期限是多久
民间借贷担保的期限一般依据合同而定,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范本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范本一
出借人: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用于_______________。),丙方对该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并与乙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月。借款的实际出借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息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按月结息(付息),月利率 %。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则按日双倍计息。
第五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偿还。
第六条: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若乙方发现甲方出现不利于偿还借款的情况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借款。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范本二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元整,小写:¥______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______%的四倍。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担保形式有哪些
民间借贷 担保形式有哪些 (一) 抵押担保 。 抵押担保是指 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 时, 债权人 有权依照 民法典 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保证担保。 民间借贷中的保证,是指贷款人与保 证人 约定,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借款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民间借贷保证可有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 两种方式。 (三) 质押 担保。 质押指的是为担保债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民间借贷 抵押 要注意什么? (一)抵押人和 抵押权 人应当签订书面 抵押合同 。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 借款合同 ,仅仅有 借条 ,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如果以房产作为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法院 诉讼 ,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保证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的,不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最好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 反担保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 反担保合同 ,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抵押物不至于被冻结、执行。 (三)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如果仅仅将自己的 房产证 交付债权人而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同时,在民间个人借贷中,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可能遭遇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情形。 在民间借方为了保证农民有钱还债,借款需要抵押东西。如果到期没有进行偿还,那么抵押的东西就会归他们所有。所有在做借款之前,一定要衡量一下,自己经济条件,如果是真没有偿还能力,还是不要去借贷,以免到最后变得人才两空。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扩展资料
《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而且还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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