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买第三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买第三套房是否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规定的,以郑州为例,郑州就不允许第三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关于贷款比例的规定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权房产)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郑州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名下有两套房第三套房还可以贷款吗
三套房是不能贷款的。现在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原则,只要购房者家庭名下名下无未结清房贷,可按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受理。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有房贷未结清,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家庭有两个房贷,按三套房计算。总行对发放三套及以上房贷的授信标准是“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必须大幅提高”。各个地区和银行的政策不一,但基本上三套房首付都在五成以,贷款利率上浮15%到20%;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如果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以现行政策来看“只认贷,不认房”,已结清的贷款是不作为现在申请商贷的考察条件。如果前面两套房目前都在还款中,那么第三套购买是无法办理贷款的;2015年3月30日,人行、银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到,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公积金房贷的门槛也进一步调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第三套房可以贷款吗
第三套房可不可以贷款,一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如果所在城市实现限购限贷政策的话,购置第三套房,是无法申请贷款的。
由于这类政策一般以家庭为单位,来限制套数,因此子女也无法申请贷款。
因为如果购房者名下前两套房是用全款支付的,第三套房一般是可以贷款,另外如果是职工,名下两套房产通过公积金贷款,那只能使用商业贷款。
扩展资料:
一,根据现今推出的房产政策来看,对房屋套数没有作出严格的限制,但却参考贷款记录。如果购房者名下之前两套房屋的贷款没有还清的话,第三套房屋是不具备申请贷款资格的。不过也有一些地区,政策相对宽松,第三套房也可以贷款。但利率比较高,房屋首付款也更多,需要一次性支付总房价的七八成,也就意味着购房者的房贷压力变大。另外如果购房者是职工,名下两套房产通过公积金贷款的话,第三套房子的贷款方式只支持商业贷款。若购房者之前的两套房产,选择的是商业贷款,且还清贷款的话,第三套房贷款,依旧按照首套房来办理。但是我们在申请之前,最好去查询下自己的信誉度,有无能力负担每个月的房贷以及利息。
最后对于名下有两套房产的购房者来说,一旦购置第三套房,且房屋面积超过八十平,则会被认定为住宅消费,每隔一年,需要收取一定的房产税。
二2012年4月,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CSG颁发《国十条》要求金融机构对个人第一房贷实行差别化信贷: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2015年三部门政策
三,2015年3月30日,央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摘要)
1、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2、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四,2016年二部门政策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8]2011年1月份底,上海地区颁布限购令细则,明确表示上海本地人最多购房两套,外地人在上海最多购房一套。沪上各家银行根据政策要求,已不再受理第三套住房贷款。2012年的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已经很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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