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特征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
(1)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协商一致的合意行为。
(3)自然人之间是实践合同,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是诺成合同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特征: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从司法解释的角度,民间借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民间借钱利息目前不能超过15.4%,这是司法保护上线。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15.4%的,则应认定为非法借贷。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民间贷款利息有哪些规定?注意这些!
; 日常生活中,人们手头缺钱的时候,会选择找亲戚朋友或贷款公司借钱,如果不注意民间贷款规定,很容易出现经济纠纷,所以平时应该多了解一些相关的内容。关于贷款利息,其实法律上有很多规定,大家在借贷过程中可以参考一下。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预期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民间小额贷款条件有哪些
; 当我们在急需资金的时候,民间小额贷款可以说是能够解决我们燃眉之急的好方法,因为它比较灵活快捷。那么,民间小额贷款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就为那些倾向于民间小额贷款,但没有贷款经验的小白,介绍一下民间小额贷款条件有哪些。
首先,民间小额贷款要什么条件,首先除了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证件之外,由于借款人与放贷人的关系不同还可能需要提供担保人或抵押物。因此,事实上民间借贷的申请门槛比较低。
但是越低的门槛我们就越要谨慎。
相信大家之前都听说过女大学生“裸贷”之类的新闻所谓“裸贷”,就是女大学生在填写完个人基本资料之后,发送手持身份证件的裸照给出借人,就可拿到数千到上万元不等的借贷额度。然而正是由于这种不负责任的,简单粗暴的审核方式,以及高利率的利息,让女大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借款,最终甚至酿成自杀的悲剧。
因此,民间借贷必须审慎行事。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法律规定以下几点,俗称“两线三区”:
1、约定利息不高于年利率24%标准的,法院是予以保护的,这个区间称为司法保护区;
2、借款人可以自愿支付年利率超过24%而不高于36%标准的利息,这个区间称为自然债务区,也叫自愿支付区;
3、法院对约定利息超过年利率36%标准的部分是不予保护的,这个区间称为高息无效区,借款人若已经支付超出部分,可要求出借人返还。
民间借贷分类有哪些
民间借贷有以下几种: 1.低利率的互助式借贷; 2.利率水平较高的信用贷款; 3.不规范的中介贷款包括借助于正规中介机构的融资行为和以非正式中介组织为依托进行民间借贷; 4.变相的企业内部集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其形式有民营银行、第三方理财、民间借贷连锁、担保、私募基金、网络借贷等。
近年来,民间借贷的规模不断壮大。因手续简便、资金随需随借、门槛低等特点,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个体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也因投机性强,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和法律保障,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被民间大量吸收转贷,借贷资金去处成问题等,存在诸多隐患。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部署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以及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等行为。来源:工人日报
民间贷款民间蓄贷款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民间借贷贷款、民间贷款民间蓄贷款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