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支付首付的房屋产权归谁拥有?
婚姻登记之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或者双方名下,以个人财产还贷或者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等不同情况下,该婚前个人支付首付的房屋产权归属于哪一方,谁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呢?
婚姻登记之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 首付款 的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或者双方名下,以个人财产还贷或者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等不同情况下,该婚前个人支付首付的 房屋产权 归属于哪一方,谁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呢?
一、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情况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 ,该 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婚后还贷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该不动产产权归属于登记一方,还没有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 共同还贷 支付的款项以及该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财产还贷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 存续期 间无论夫妻双方实行共同财产制还是约定财产制,法律规定的或者约定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支配的范围,这种情况下首付款支付方以此还贷的,该房屋产权当然归属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所有。
3、夫妻双方实行共同财产制,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工资还贷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种情况下即便首付款支付方是用自己的工资还贷,其仍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说明如上。
4、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工资还贷
夫妻双方可以订立协议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这种情况下首付款支付方以其个人工资还贷的,该房屋产权当然归属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所有。
二、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情况
房产证 是 房屋所有权 的凭证,是由国家法定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用于证明对房屋拥有 物权 的、排他的证明。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房屋登记是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是 房地产 取得、变更、设立的标志。所以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用个人财产还贷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都属于是夫妻共同所有。
三、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可能会被对方以“ 赠与 ”的说法反驳。
过完户贷款没下来房子属于谁
如果一方在婚前贷款购买房产支付了全款或者婚后并没有由夫妻共同还房贷的话,该房屋产权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在婚前贷款支付了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房贷,离婚时,房屋可以由双方协议归属,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法务归购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付了首付没贷款就离婚
法律分析:(一)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此种情况下法律关系比较简单,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及亏损属于房屋产权人,如另一方有参与该房子的装修等支出,构成对该房产的添附价值,对于装修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二)一方婚前支付了所有房款,婚后取得产权证。此情形其实就是产权证取得与房产产权权属有无关系的问题,目前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们认为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产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就是婚后房产,因为房屋所有权是在签订购房协议时即确定下来,房产登记只是国家为了便于管理,使物权能够具有公信公示力而进行的行政行为。该房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合同后就已经取得,取得房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订立合同及付款行为所致,所以此情形也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三)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屋,但在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证。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妻共同名义;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结婚前男人付首付买了房,房产证并未办理,房子如何归属?
最高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虽然该购房合同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婚前共同财产。婚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可以登记夫妻二人的名字。
婚前首付谁付的房子就归谁吗
婚前首付谁付的房子就归谁吗
婚前首付谁付的房子就归谁吗,因为现在必须要有个房子才有保障,所以可能都会在婚前付首付,但是其实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就会经常会出现一些纠纷,那么婚前首付谁付的房子就归谁吗
婚前首付谁付的房子就归谁吗1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另一方还贷,房子归谁
一方付首付,且房子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原则上属于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婚前首付谁付的房子就归谁吗2
婚后买房无论谁给首付,写俩人谁的名字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即使是仅由一方出的首付钱,也是共同财产,不同于婚前的首付钱属于个人财产。且婚后没有特殊情况,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属于登记错误,即无论写谁的名字都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情形。
婚前个人支付首付的房屋产权归属,谁拥有该产权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婚后还贷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这种情况下通常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该不动产产权归属于登记一方,还没有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该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财产还贷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无论夫妻双方实行共同财产制还是约定财产制,法律规定的或者约定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支配的范围,这种情况下首付款支付方以此还贷的,该房屋产权当然归属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所有。
3、夫妻双方实行共同财产制,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工资还贷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种情况下即便首付款支付方是用自己的工资还贷,其效果仍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说明如上。
4、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工资还贷
夫妻双方可以订立协议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这种情况下首付款支付方以其个人工资还贷的,该房屋产权当然归属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所有。
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情况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是由国家法定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用于证明对房屋拥有物权的唯一、排他的证明。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房屋登记是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是房地产取得、变更、设立的标志。所以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用个人财产还贷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都属于是夫妻共同所有。
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可能让对方以“赠与”的说法反驳。
婚前首付谁付的房子就归谁吗3
婚前男方与女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因某种原因或不符合登记条件,房屋产权只登记一人名下,离婚时房屋该如何分割?
一、 婚前双方全款共同出资购买房屋
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原则,房屋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另一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并可以提供相关出资证明的,应视为登记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成立债权债务关系,要求登记一方偿还其婚前为购房而出资的同等金额。但是,房屋升值部分,另一方无权要求按目前的市场价进行分割。
二、婚前双方共同支付房屋首付款
以按揭方式购买房屋,婚前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达不成协议的,房屋产权归登记一方,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另一方可要求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另一方婚前出资部分可以主张成立债权债务关系,要求登记一方偿还其婚前为购房而出资的同等金额。
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无论全款还是按揭,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一定要在房屋权属证书上将双方的名字都进行登记,若没有登记或无法登记,就要对这共同出资这部分资金进行约定,这样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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