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怎么申请?在网上申请还是在本地资助中心申请?
你好,2010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是在网上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 2010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2010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办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 (1)在校生续贷:08年、09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2010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 (2)在校生新贷:以前未办理,2010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3)新录取学生:2010年新考取大学,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 (4)2007年办理贷款的学生无需使用本系统,只需将合同后附着的回执在学校填写完整,加盖学校公章,签字按印寄回庆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回执需一式两份。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 1、登陆系统。贷款申请必须通过 或 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甘肃省)、“市”(庆阳市)、“县”(庆城县)、“资助中心”(庆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10102)。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资助中心”。例:学生要在庆城县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庆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如找不到高校名称,表示该高校学生不能贷款),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新录取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学号可以不填;2、在校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学生证上的内容填写,学号必须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9343222222,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学费+住宿费(最低标准),最高限额为60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4500元,住宿费为800至1200元,则贷款金额为4500+800=53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9000元,则贷款金额为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录取学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至少为村委会(社区)一级的。(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甘肃)”(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后期通过网站或县资助中心通知学生)。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3、学生持打印的申请表到村委会(社区)、毕业中学(只指新录取学生)等部门加盖公章。 4、学生持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续贷的不要)、学生证(在校生)、录取通知书和收费标准(新录取学生)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审查资格,并签订合同(在校生续贷、新贷可在2010年7月20日——8月13日办理,新录取学生在8月19、20日办理)。 5、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并将回执(一式两份)盖章后寄回县资助中心(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5 日,以县资助中心收到时间为准,过期责任学生自负)。 (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2、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及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 3、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①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 ②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 ③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④家庭经济状况恶变(如自然灾害影响,主要劳动力来源的家庭成员伤、残、病、亡等)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 ⑤其它特殊困难。 4、新贷学生必须取得高校或中学的贫困生摸底资格。 此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还款部分的网上操作说明将在后期通过本网站发布。 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会及时通过网络、报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
2020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各省汇总一览!快来看看吧!
; 对于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而言,贷款什么时间到账很重要,有些学生指望着助学贷款的资金来交学费和住宿费。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下2020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情况。
2020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汇总
每个省份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时间都有不同:
1、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到账的省份:
重庆市、云南省(部分已到账)、甘肃省(在11月14就已全部发放)
2、生源地助学贷款未到账的省份:
山东省:助学贷款的资金将于11月20日之前,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发放。
陕西省:助学贷款的资金何时到账暂无明确通知,根据过往的到账时间,一般是在11月中旬。
四川省:根据部分学生反馈,助学贷款的申请进度有些还在审批中,有些则显示“审批通过”,但资金暂未到账,可能是在放款中。而2018年和2019年,助学贷款的到账时间为11月13日。
湖北省:根据官方的通知,会在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往年的到账时间为11月16日。
江苏省:暂时没有官方通知说明具体的到账时间,2019年到账时间为12月中旬,2018年到账时间为11月中旬。
广西省:官方通知助学贷款的资金会在11月份到账。
湖南省:没有明确助学贷款的具体到账时间,会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
2020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各个省份不一样,贷款到账后,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不需要支付利息,毕业后才会开始计息,贷款最长可以时间22年,极大地缓解了借款学生的还款压力。
甘肃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到
请你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上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注册后按提示操作查询目前进程,开行审批程序为:县级资助中心提交省资助中心 省资助中心提交省开行 省开行提交国家开行,如果状态显示为“正常”,说明即将完成审核开始发放了,如果不是那说明还要一段时间完成审核程序。你也可打电话到县资助中心询问。生源地贷款各地快慢不同,一般年底可以放款,有些地区已经开始放款了,放款时会通过支付宝短信通知你的,你也可以到学校财务查询。
甘肃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可以。下面两个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你也可以在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凡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甘肃省省属和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办学校,含高职高专)录取的甘肃籍贫困家庭学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均可向户口所在地的贷款人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甘肃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暂行办法》
(一)本通知所指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财教〔2007〕135号 财政部 教育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China(中国)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Ο571•8338•7998】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6个: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从2010年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
编辑本段一、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08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编辑本段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编辑本段三、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编辑本段四、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编辑本段五、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编辑本段六、有关申请材料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3)申请书不能涂改。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 注意: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 (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要计算出其父母分担(外)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支出。 已结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 (7)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中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 (8)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1)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备注: 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 2.各复印件应清晰。 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 5.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编辑本段七、各地生源地助学贷款动态
成都
24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户籍在我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其顺利升入高校和正常完成学业。据悉,符合条件者可以开始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了。
山东
凡山东省籍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山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以及有关学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自今年起,山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一是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二是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三是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2009至2010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由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正式启动,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贷款手续,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每个借款人每年最多可以申请6000元贷款,最长还款期限可达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甘肃
目前,甘肃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要求大学生毕业后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如果大学生读研,贷款期限还可相应延长。
福建
从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福建省各县(市、区)高校全面实施,与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行推进、互为补充。为此,福建省积极创新运行体制,并规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以实现助学贷款的全覆盖、广受益。
江西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青海
据了解,2008年,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因启动时间晚、知晓率低等因素,贷款学生数仅1418人,贷款额为720余万元;2009年,由于我省对这项工作宣传到位、准备充分,贷款人数激增至10655人,贷款额为5261万多元。今年新增人数达8000人,贷款额接近8000万元。
包头
近日,从包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包头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从7月20日开始接受办理。
资阳
以前的各类助学贷款都是在学生进入大学后才可办理,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大学生入学前就可以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广西
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较去年有3大调整,一是去年贫困生开具贫困证明时,需由生源地的乡镇出具,为方便学生办理手续,今年调整为可由贫困生所就读的高中或大学出具证明;二是今年贫困生可在网上填报生源地贷款的申请;三是去年申请人需拿申请回执到学校盖章,15个工作日内寄回到资助办公室,今年调整为,学生拿回执在学校盖章后,直接从网上传到资助办就可以了,整个流程更便捷。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哪儿可以找到?麻烦详细点,谢谢了!
高校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的信用贷款,是我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开展高校助学贷款的省份有:河南省、广东省、贵州省、湖南省、河北省、陕西省、吉林省、新疆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目前已经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份有: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现以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例说明具体的助学贷款信息查询、还款步骤。
步骤一:在百度里输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如图表1)
图表1
步骤二:点击搜索选项的第一项(以下图为例的第一项,或许你所搜到的结果和下图有所不同)(如图表2)
图表2
步骤三: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的网页如图表3所示。网页左侧分别是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页链接,大家可以根据自己所借贷款的性质点击链接。现以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例,如图表4,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图表3
图表4
步骤四:点击打开的链接如图表5所示,登录账号和所需要的密码信息我们选择第二项来登录,点击2、使用身份证登录,然后网页就会自动转变为如图7所示,选择省份、市区、资助中心相关信息之后就可以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密码了,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次登录这个信息中心的密码是你身份证上面的8位数生日,比如说你是1988年10月10日出生的,那么你的身份证上就写着32××××19881010××××,那么你的登录密码就是19881010.
图表5
图表6
图表7
步骤五:登录进去的页面如图表8所示,系统提示你是否需要更改你在本系统的登录密码,这个就随你所好了。然后跳过这一步打开的页面就如图表9所示,你要查询或者是更改的所有信息都在这里可以完成,剩下的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图表8
图表9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您的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大家务必按时还款。
如有违约,会影响您的诚信记录,今后在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贷款时也会有不良影响。
请珍惜您的信用记录,及时还款!
甘肃省学生贷款查询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甘肃助学贷款查询系统、甘肃省学生贷款查询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