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买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的申请。
5、上次公积金结清后3个月才允许申请公积金
6、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7、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重庆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在重庆市城镇购买再交易住房;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4)有合法有效的所购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6)同意办理住房置业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拓展资料:所购二手房符合下列条件:
1产权关系明晰,可在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成套住宅;
2房屋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3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重庆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申请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贷款用途是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2017重庆买房贷款条件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重庆市买房贷款政策、2017重庆买房贷款条件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