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执行!湖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
4月12日,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详情如下: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湖公积金委发〔2022〕5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首套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现行的10倍调整为15倍,具体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
二、调整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绿色建筑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上浮,其中购买一星绿色建筑的最高上浮比例由5%提高至10%,购买二星和三星绿色建筑的最高上浮比例由10%提高至20%。
三、调整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可贷额度。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可上浮30%,上浮后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7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55万元。
四、优先保障首套房贷款发放。完善贷款发放差异化排队轮候制度,优先保障首套房贷款发放。
五、支持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国内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5日起执行。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9日
政策解答
问
1、这次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本次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调整首套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目前的10倍调整为15倍,具体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二是调整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绿色建筑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上浮,其中一星最高上浮比例由5%提高至10%,二星和三星最高上浮比例由10%提高至20%。三是调整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可贷额度。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可上浮30%,上浮后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7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55万元。四是优先保障首套房贷款发放。完善贷款发放差异化排队轮候制度,优先保障首套房贷款发放。五是支持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国内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问
2、此次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目前的10倍调整为15倍是否只针对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答
是的,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调整为15倍。
问
3、贷款额度计算倍数调整后,最高可贷额度及累计额度有没有变化?
答
没有,双职工缴存家庭单笔最高可贷5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4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55万元。
问
4、实行绿色建筑贷款上浮的政策是什么?
答
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上浮,其中一星绿色建筑最高上浮10%,二星和三星绿色建筑最高上浮20%。
绿色建筑贷款上浮政策与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等贷款上浮政策不重复享受,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贷款上浮政策。
绿色建筑贷款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我市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比如双职工缴存家庭张某某根据缴存余额测算可以贷款45万元,购买了二星级绿色建筑,上浮20%之后为54万元,不超过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最终可贷额度为50万元。
问
5、绿色建筑以及星级如何认定?
答
以我市住建部门提供的绿色建筑名单及星级进行认定。
问
6、调整后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最高可贷额度有多少?
答
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可上浮30%,上浮后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7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55万元。
问
7、首套房贷款是否优先发放?
答
是的,实行差异化排队轮候制度,优先保障首套房贷款发放。
问
8、在异地缴存公积金,是否可以在湖州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
可以,国内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问
9、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为:根据借款申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湖州市及缴存地登记的住房信息(包括住建部门登记的期房信息和不动产部门登记的住房信息)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未还清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信息。
申请人首次及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都要查询申请人家庭在湖州市及缴存地登记的住房信息(包括住建部门登记的期房信息和不动产部门登记的住房信息)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未还清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信息。
根据住建部、人民银行等部委的要求,中心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
10、期房是否列入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答
期房列入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问
11、农村宅基地的房产是否列入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答
不列入。
问
12、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中的未还清住房贷款如何处理?
答
申请人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有未还清住房贷款,默认为申请人家庭名下有住房。
如果个人信用报告中未还清住房贷款的住房信息与申请人家庭在湖州市及缴存地登记的住房信息(包括住建部门登记的期房信息和不动产部门登记的住房信息)有重叠的,需要申请人提供未结清住房贷款的按揭合同,经与湖州市及缴存地登记的住房信息进行比对后,查看申请人家庭名下实际住房套数。
问
13、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以及购买新建绿色建筑住房政策是否都只限于申请人首次首套公积金贷款?
答
是的,需同时满足首次首套。首套房是指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外无其他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是指申请人在湖州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均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问
14、2022年4月15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何执行?
答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2年4月15日起开始执行。2022年4月15日前公积金系统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原有政策执行。
问
15、以前政策与本政策解答不一致的,是否以本政策解答为准?
答
是的,以前政策与本政策解答不一致的,以本政策解答为准。
来源: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银行买房贷款基本利率是多少
2017年贷款买房利率是多少?
目前贷款期限5年以上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是4.90%,受限购限贷政策的影响,各地银行对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力度不同。二套房贷款利率普遍上浮10%。
同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3.25%,二套房贷款利率普遍上浮10%。
第2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2套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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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贷款买房必知的五个问题 能不能买房全看它们
一、房贷首付是多少
去年2月份发布了新政,非限购城市首次购房贷款首付最低2成,随着多个城市重启限购限贷政策,实行首付最低2成的城市、银行数量骤减,首套房首付最高为北京、上海的3.5成,而此前全国首付最高也才3成。
二套房的话,首付最低是3成,最高的为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南京(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达到了8成。并且银行会根据市场情况浮动首付比例,这种情况在2017年将持续下去。
二、房贷利率是多少
目前房贷基准利率为4.90%,各家银行对首套房利率优惠力度不同,去年上半年信贷政策整体相对宽松,曾出现过7折的优惠。
2017年房贷利率的整体趋势将是收紧的,比如在2016年年底时,就有消息称从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实行房贷利率最低9折,最后北京果真实行了该政策。实际上北京是继深圳、上海之后第三个对首套房优惠利率做出统一标准的城市,融360房贷预测,2017年将会有更多城市推出类似的政策,很多城市9折以下的首套房利率优惠很可能将会消失。
三、首、二套房认定标准
很多人在买房时会听到“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的说法。
首先说下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有了登记信息,再买房时,该房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其次是认贷,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由于各地实行的不同标准,首套房与二套房的判定情况也会有区别。
四、贷款额度是多少
影响商业贷款额度的因素包括首付、房屋评估值、借款人还款能力、个人征信、房屋房龄等。需要注意的是,各家银行对还款能力的要求比较一致,月收入≥房贷月供X2。其他因素会因银行不同而产生差异。比如房龄方面,通常要求是20-25年,比较宽松银行的会要求30年,较为严格的只有15年或10年。总之在申请贷款前要注意向贷款银行咨询相关政策,购房人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选择。
五、还款方式有哪些?
从目前来看,等额本息与等额本金是最为常见的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息还款是指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2)等额本金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是指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2017年楼市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一大波楼市政策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楼市新政策内容,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湖州楼市新政发布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湖政办发[2017]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地施策要求,以化解房地产结构性库存、防止房价过快上涨为重点,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76号)、《浙江省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16〕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把控土地供应。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手段,对土地出让实行统一管理,经营性用地(不含工业用地)出让方案需报市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协调小组同意后实施。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既要防止部分区域住宅存量短缺,又要防止新一轮住宅库存严重反弹。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0个月的,或者在售、在建待售及已出让待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过30个月的区块,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小于8个月,且后续商品住宅供应不足的区块,应及时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二、稳定市场预期。科学引导房地产市场预期,努力稳定销量、稳定房价、稳定地价、稳定供应、稳定投资,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发展。创新土地出让机制,土地出让适时要以房价竞地价,分区域、分类型在土地出让条件中设定最高备案均价。已出让土地住宅项目的备案均价,将现行的开发企业自主定价调整为开发企业与评估制度相结合的模式,根据土地出让楼面价、建设成本评估确定备案价,避免定价的盲目性、随意性。
三、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一是实行购买住房契税补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个人购买中心城市范围内家庭第一套、第二套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实行住房契税补贴。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网签提交备案《商品房 买卖合同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并提交补助申请的,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和完税凭证,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新建非普通住房,并具备前述相同条件的,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减半补贴。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存量住房(二手房,下同),并在此期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取得不动产权证并提交补助申请的,凭《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和完税凭证,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非普通存量住房,并具备前述相同条件的,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减半补贴。二是实行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契税补贴。自2017 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单位和个人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并在此期间网签提交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并提交补助申请的,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和完税凭证,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四、加大人才购房奖励。对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中心城市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市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凭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 服务合同 或所创企业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和不动产权证,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在2020年底前办结,存量房在2017年底前办结),所购住房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标准为: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100万元;2.国家“__”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前两位完成人等国家级重点人才:50万元;3.省“__”专家、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省部级重点人才:30万元;4.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人才、市“1112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和急需紧缺专业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高级技师)人员:20万元;5.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或具有副高职称(技师)人员:6万元;6.211、985重点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 毕业 生(不含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万元。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含 留学 归国人员和外籍专家),按照同等次人才享受补助标准,具体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认定。购房奖励按服务地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五、全力转化结构性库存。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房地产结构性库存的要求,针对城市规划布局中商业比例相对偏高的状况,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研究,多 措施 推进主动减量。一是扶持发展楼宇经济。对中心城市范围内单幢建筑面积5000㎡(含)以上的商务、商业、科研楼宇和总建筑面积在10万㎡(含)以上的城市综合体落户的新注册企业(含总部型企业、新兴服务业企业)给予扶持,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一楼一策”的原则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市财政、商务部门给予政策指导。二是优化规划布局。对原城市规划布局中商业比例偏高的区域要进行合理调整,在源头上进行科学规划。对已出让未建的商业用地,根据市场需求,适度调整商业办公、住宅比例,合理转化部分新库存。三是实行用途转换。对已建和在建空置待售滞销的商业办公地产,在满足消防、设施配套、相关利害人利益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企业按规定实行整体用途转换,切实解决商业、办公地产去化难问题,化解房地产结构性库存。四是推动跨界地产发展。对开发企业利用自持库存商品房发展健康养老、休闲度假、电子信息、人才培训、 文化 创意、金融服务等产业,各有关部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予以支持,简化 办事流程 、缩短审批期限,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扶持发展楼宇经济政策,推动跨界地产发展。
六、深入推动征迁安置方式改革。一是国有、集体土地房屋征迁,货币化或购买商品房安置比例不低于50%。二是原则上不再新建公(廉)租房,采取市场购买商品房或货币补助等方式实施公(廉)租房保障。三是完善房票制度,推进跨行政区域使用房票。
七、突出城市规划引领。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城市规划研究。一是严格控制各类城市综合体,实现产业与居住分开出让。二是严格控制沿街带状商业,避免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形象。三是加强配套设施的统一布局,加快建设重点区域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公园绿化、道路交通等公共配套设施,方便市民生活;加强新建住宅小区水、电、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配套管线建设协调管理,提升新建住宅小区品质。
八、积极培育房产租赁市场。积极发展住房租赁业,鼓励社会力量购买库存商品房开展规模化、专业化出租经营,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企业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出租,鼓励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长租业务。建立完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优化市场配置。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精神,对利用自持库存商品房开展房屋租赁业务的开发企业,以及专业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企业、机构和自然人,给予扶持政策。积极鼓励企业进行试点,试点项目两年内所产生的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全额奖励,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壮大发展。
九、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精神,加强指导,进行宣传培训、 教育 引导,提高开发企业业务水平,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突出企业自律。加强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当利益,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十、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推行住宅全装修,实行成品交房,是贯彻落实省委“两美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建筑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减少污染、节能降耗,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居环境,对加快我市建筑业和住宅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浙江省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和《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有关精神要求,积极稳妥加快推进我市住宅全装修。一是科学划定实行住宅全装修的中心城区范围。中心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南至环城南路(老318国道)、东至三环东路(高速连接线)、北至三环北路、西至杭长桥路。各县中心城区范围由各县划定。二是分类实施住宅全装修。在范围上,中心城区范围内2017年3月1日后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中心城区范围外其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实行全装修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实行比例。在类型上,按照科学化、个性化的要求有序推进,三层(不含三层)以上多层、小高层、高层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三层(含三层)以下低层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三是加快制定我市住宅全装修的实施意见。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楼市新政预测
一:2017年,调控政策或仍将持续
关于明年政策走向的预测,一个较为普遍认同的观点是,2017年楼市调控政策或将持续,下一步是寻找控房价与稳增长的平衡点。
从“9·30”楼市新政出台以来,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市)出台了超过50条楼市调控政策,一、二线 热点 城市实施了严格的房地产限购限贷措施,在严格执行之下,影响立竿见影,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开始出现大面积降温。
一些机构认为,一旦明年房地产投资增速下降太快,仅靠新动能和基建投资,将可能难以遏制住经济下探趋势。而从近期高层表态来看,2017年调控政策仍将持续。
在11月初高层关于房地产的会议上,继续明确提出对房地产进行宏观调控,各地要丢掉幻想,不能松动,要继续严控,端正态度。不过,房产吐槽哥我认为,在本轮调控效果显著的前提下,推出更严厉调控政策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接下来如何定调下一年的政策走向,在控制热点城市房价、加快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与稳增长之间寻得平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大家也知道,调控是为了维稳楼市,保持房地产健康发展,而非打压楼市,调控大局仍然是偏向以自住需求为主,可以预测的是,即便明年出台新的调控内容,对于刚需买房者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甚至或许还是机遇期。
2、房产税最快有可能2017年开征?
前段时间,潘石屹、张欣夫妇在美国麻省理工讲座时,也提及了房产税,潘石屹称,出台房产税是必要的,否则将造成巨大的浪费。他还指出,北京有人买100套房,自己只住一套。
房产税出台宜早不宜迟,算下来,房产税的考证从15年前开始了,可是十几年过去了,依然没有推出,前段时间网上称,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
一旦新政出台正式开征房产税,多套住房持有者的风险将加大,持有第二套或多套房子的成本将大大增加,这会导致投资投机者踌躇不前,甚至引发房价下降,对于刚需一族来说是,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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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7新楼市政策解读
3. 2017国家对房子新政策
4. 2017年房地产新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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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州购房贷款政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2017湖州购房贷款政策最新、2017湖州购房贷款政策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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