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贷款买房月供多少?怎么计算?
; 随着贷款预期年化利率的下调,很多银行已经执行新贷款预期年化利率,在天津工作的人肯定也想趁这个时候贷款买房,那么大家肯定关心的是2016年天津贷款买房月供多少?
根据的房贷预期年化利率,以购房者商贷100万元、期限20年为例,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购房者需要总共支出57万元的利息,月供6544元;而如果按照5次降息前的预期年化利率计算,购房者总共需要支出74万元利息,月供7251元。也就是说,购房者从今天开始,每月将减负707元。
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样也将从1月份感受到降息后月供的减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举例说明,以2015年1月用住房公积金贷款8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4次降息前预期年化利率为借款人月还款额为元;降息后预期年化利率为借款人月还款额为元,每月少还元。
等额本金月供=每月等额本金+当月利息=每月等额本金+(当月剩余的本金*月预期年化利率)
天津房贷政策
目前天津市执行政策为:
认房又认贷【房】以家庭为单位,在津住宅套数【贷】以家庭为单位,名下贷款用途为住房的贷款笔数特别说明:房产只认本市,贷款记录全国联网,非住宅不计贷款套数,家庭名下有两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直接拒贷,包括外地购房。
【拓展资料】
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申贷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天津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为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金融部门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进行核查,严禁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扩展资料:
天津购房的相关要求规定:
1、继续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供应。发展改革、国土房管、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地占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以上。
2、继续扩大保障性住房受益范围。2013年我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9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7.5万套。配套设施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
3、强化土地市场监管。通过月度巡查、定期通报、建立闲置土地“黑名单”、遥感督察等方式,督促房地开发产企业按时动工建设;加大违约开竣工地块的处置力度,严格处置方式和程序,切实提高住房用地的有效利用。
参考资料来源:南开大学-(2016)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比如我想贷款买房,使用公积金
如您在天津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借款人资格如下:
1、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借款人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规定的贷款条件。
2、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其中一名购房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在津就业的香港、澳门同胞、外国人;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4)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应未到65周岁);
(5)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6)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7)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8)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9)同意按照规定提供担保。
4、借款人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人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或其配偶历史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近24个月连续逾期不能超6期;
(2)近24个月不得出现展期(延期)、以资抵债的特殊交易;
(3)近5年内累计逾期不得超24期;
(4)近5年内不得出现一次性担保代偿、被起诉的特别记录。
7、借款人或其配偶《个人征信报告》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逾期及违约信息概要中不得出现呆账或核销记录。
(2)信贷交易信息明细中全部贷款当前逾期总额应为0。
(3)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记录表中每笔贷款连续逾期(含担保人代还)不得超过6期。以受理申请之日为起点计算24个月记录。
(4)贷款明细信息中全部贷款最近24个月特殊交易项不得出现“展期”或“以资抵债”的特殊交易。以受理申请之日为起点计算24个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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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限购之后,购房政策解读?
很多人都知道,全国热点城市的房价是在2016年暴涨,天津作为其中之一,去年9月天津重启限购,实施区域化限购,相对遏制了房价上涨势头,由于上涨期强烈,今年3月份底,天津再次出台新一轮调控政策。据统计,从去年“9·30”调控至今,全国有超过60个城市或区县发布调控政策160余次。
楼市调控政策在很大程度影响消费者的购房决定,其中限购、限贷、首付比例等条款,于是各种相关政策信息和解读层出不穷。相关政策稍有变动,不少人和机构“推波助澜”,甚至夸大分析和歪曲解读天津住房限购,外地人还能在天津购房吗;天津滨海不限购吗;听说天津承认河北和北京的社保,在北京有社保,能在天津买房吗?现在对最新的限购政策和相关部门的官方解读和后续补充进行汇总。
“3.31”新政:非本市户籍购房需要两年社保,认房又认贷
天津新的购房调控政策自去年9月30日开始执行(9月30日,天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年3月31日继续加码调控(3月31日,天津市政府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也被称作“3.31”新政。
实施意见从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等多个维度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调控,对于一般购房人群影响最大的就是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
1)限购:本市户籍家庭单位限购2套,非本市估计需两年社保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2)差别化信贷:二套首付比例最低6成,认房又认贷
在天津市已经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2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在天津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补缴社保月数不超过3个月,可视为连续缴纳
上文限购和信贷内容是《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规定,之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又针对此实施意见做了官方解读和补充公告。
官方解读主要针对购房资格、限购住房种类和住房套数标准等方面。节选如下: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海新区购买住房的,是否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答:需要。(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是否需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
答:不需要,只要两种证明之一即可。(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3)限购住房包括哪几类?公寓是否纳入限购范围?房改购房是否纳入限购范围?
答:包括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居住型公寓和已选择房屋用途为“居住”的混合型公寓纳入限购范围,其他类型公寓不纳入限购范围;房改购房不纳入限购范围且不计入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住房套数。房改购房取得产权后再出售的,纳入限购范围,按2017年4月1日后限购政策执行。
补充公告则由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发出,主要针对的是个人社会保险证明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获得方式和认定标准。
以“个人社会保险证明”为例,补充公告指出:《实施意见》中“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是指购房人从购房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3年内任何连续24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购房人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缴费)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上述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存在补缴费且24个月中补缴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天津承认河北、北京社保 仅针对成建制落户
“社保同城化”新政后在北京有两年社保就可以在津购房”,这是对成建制落户的误读。
天津市公安局日前已对此事辟谣,另外,这一政策出自天津市公安局联合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和天津市教委共同出台的“”,政策条款也写的很清楚:制定成建制引进京冀企业职工原籍缴纳社会保险同城认定政策,即对成建制引进的京冀企业职工在京冀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准予在津申报成建制落户。
即,社会保险同城认定政策仅仅针对成建制引进的京冀企业职工。北京社保、天津买房目前还是无法实现。
买房首付一般是多少天津宝坻
天津宝坻从2016年12月30日起实施新的首付政策:以家庭为单位按购房套数区分贷款首付款比例,三套及以上不予发放,首套房首付比例大于等于30%,二套房首付比例大于等于50%。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三成,最高限额,首套60万、二套40万、三套及以上停止发放。额度计算,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所购房款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限额四方面因素分别计算,以其中最小值为借款人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最长30年,私产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20年。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考一下。
对于天津买房贷款政策2016和天津买房贷款政策2016年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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