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贷款的房子可以申请保全吗?
和法官沟通,看看法院接受不接受。有的法院只接受全款无贷款的房产做担保。
实际上可以找当地的有诉讼财产保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担保,收费低,手续方便。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扩展资料:
申请保全裁定执行:
(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
(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
(三)保全执行应坚持强制措施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争取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对涉及区直企业、油田三大中直企业和有偿还能力的公用事业(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必须慎用保全措施,保全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
(四)保全执行工作由立案庭或者审判业务庭组织实施。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两人以上,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五)保全执行必须依据保全裁定,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未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不予保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保全

房子抵押的贷款还能保全吗
已经抵押的房产能保全。人民法院在对该案判决前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依法对房屋采取诉讼保全,房产是否设定抵押不影响保全的实施,是否设定保全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银行按揭的房子法院可以查封吗?
可以查封,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房子的产权暂时属于银行,如果不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向法院提出起诉,然后法院就会查封其的房产。查封是对当事人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法律强制措施,而只要是房屋产权转移没有完成,法院可以在任何一个时间点对房屋进行查封。
法律分析
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买房过程中的房屋一旦被查封,就意味着该房屋被限制转让。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的话,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对申请保全人或者别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依法办理查封、扣押、冻结等手续,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有贷款的房子明显不够保全的金额,还能保全其他财产吗?
可以的,保全以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为限,或者是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保全分为诉前保全与诉中保全。
诉前保全,也就是在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前申请保全,诉前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诉中保全,就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法院决定。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保全的数额由申请人自行决定,一般情况下不超过起诉的金额,无论保全多少都需要申请人自行提供担保,应保全行为对对方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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