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出来以后,还可以申请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申请人之前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一般来说,公积金是不能用来不能支付首付款,不过在买房以后,购房人能拿着自己的合同以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去办理支取。
法律分析
公积金提取出来以后,还可以申请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是可以提取的,但这个提取过程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对于被封存的情况,公积金中心会让你签一份承诺保证书,需在两年内不能以离职为由再次提取公积金,只要有了回执单,就可以去窗口办理,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财产,应该是可以取出来的,只是可能需要满足公积金中心规定条件,建议向公积金中心咨询,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肯定就是用于房屋的储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不仅仅限于购房,在租房、装修房屋、修建房屋等等情况下,其实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都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使用的,公积金账户被封存,多半是公积金的缴存中断,且住房公积金无法转移,不符合销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而导致的。常见的几种导致公积金缴存中断的原因有,职工离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等,在公积金账户被封存之后,如果职工找到了新工作,并且新单位有提供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去办理启封手续的,启封新单位就可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的钱全部取出来以后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也是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来买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没多大的影响,只要职工有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及以上,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名下未曾办过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即可。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提取后还能贷款买房吗?
可以。申请人之前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一般来说,公积金是不能用来不能支付首付款,不过在买房以后,购房人能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购房等材料去办理支取。假如申请人确实手中没有足够的钱支付首付款,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支付。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公积金提取后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一、公积金提取后还能贷款买房吗
1、公积金提取后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人之前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2、一般来说,公积金是不能用来不能支付首付款,不过在买房以后,购房人能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购房等材料去办理支取。假如申请人确实手中没有足够的钱支付首付款,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支付;申请人只能先向亲戚朋友借钱付了首付,拿到相关证件后办理贷款,然后再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借款。
3、其提取过公积金用于支付房贷,再贷款可能算二套房,是否算二套这取决于你的房贷款是否还清和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策即结清贷款再买算首套。
1)、贷款已还清,当地未落实公积金新政,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未结清,不管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都算二套。
3)所以,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对贷款信息有不确定因素考虑,可以在办理贷款前,先到当地银行详细咨询了解。
二、公积金断了补缴还能贷款吗
当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需要查看连续十二个月的的住房公积金,但是也有购房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公积金缴存过程中,有那么一两个月由于换公司没缴,过了两个月找到新工作又给补缴了,公积金管理说这种情况不算连续缴存,那么这种情况怎么才能顺利贷款呢?
那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去公积金贷款提交三样东西:
1、单位开具的盖有公章的《补缴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证明(自己打印的个人权益证明),用作特批申请材料。
公积金取出后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可以。申请人之前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一般来说,公积金是不能用来不能支付首付款,不过在买房以后,购房人能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去办理支取。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里的钱取出来付首付,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吗?
如果你的公积金金额足够多,那是可以将公积金的钱取出来付首付的,但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比较少,取出来之后虽然够首付,但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可能就会遇到阻力,毕竟公积金贷款主要靠的就是公积金账户里的钱, 你都取出来了,人家还怎么给你贷款。
而有一些朋友说,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是可以取出来付首付的,而且也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其实这种操作可以的,也不算是钻空子,只要你的公积金账户里有足够的资金,付完房子的首付以后,剩余的钱还能够达到公积金贷款的标准,那么就是可以执行的。根据网友们亲测的方法是,先借钱付首付,然后使用公积金申请贷款,然后贷款下来之后,再把公积金取出来还首付,但基于个人的经验有限,这种方式也没有亲自尝试过。
但如果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看,这种方法是可行的,但也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前文中已经强调过了,那就是公积金内的余额比较多,超过了公积金贷款比例上限很多,那么把多余的提出来肯定是没问题的。去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各个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贷方提供首付凭证的,然后核实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而该账户内的金额巨鼎了我们能够贷多少公积金贷款,核实通过后会暂时冻结公积金账户。
如果自己想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不是很多的话,个人建议还是不要取出来付首付得好,如果把公积金账户的钱都取空了或者留的比较少,这必然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甚至还会导致自己失去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资质。
据说现在的好像有方法规避,也就是文章开头我说的那种办法。如果首付不够的话,想要提取公积金来充当首付,可以先跟亲戚、朋友借钱左手扶,然后等公积金贷款审批下来之后,再把房产过户完成后,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就可以取出来了,然后用这笔钱还给你的亲戚和朋友。
需要注意的是,一手房、二手房、首套房对于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如果购买的是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是需要购房合同或者是购房协议的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的;而且还需要购房的发票以及发票的复印件;还要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还要职工本人的银行卡账号;如果贷方已经结婚,那么还需要提供夫妻关系的证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还要有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等。
如果是购买二手房的话,提取公积金的方式与一手房差别不大, 但二手房需要的是交完契税的完税凭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如果是买第二套房的话, 或者名下有其他贷款,好像是不允许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不过这个不是硬性规定,主要是看地方政策,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同的。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公积金里的钱取出来付首付,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这种操作方式是可以的。但如果公积金账户中没有足够的资金,那么就需要先问其他人借钱来支付首付,公积金贷款办理下来之后,再把公积金取出来还给别人,这样就可以啦。
对于辽宁省沈阳市:我想把公积金里的钱取出一部分后再贷款买房可以吗?和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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