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怎么提取公积金
武汉提取公积金受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职工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
3、职工及配偶近12个月未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
4、职工公积金账户正常连续缴存满3个月;
提取材料:
1、《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12月30日后将不在需要提交);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3、未婚声明(单身职工提供)
4、结婚证
办理时限:3工作日
办理地点:各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网点
办理流程:
职工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及相关提取证明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即可办理。
提取间隔:
1、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房租。
2、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通过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住房租赁平台租赁住房的,可就一套住房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2016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计算方式
; 新政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下调至50万元,同时将还款能力系数由45%回调到35%。
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贷款期限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满足前述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超过商贷剩余年限,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男职工不超过65岁,女职工不超过60岁)。
贷款比例
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贷款预期年化利率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预期年化利率为2.75 %,贷款期限6-30年,年预期年化利率为3.25%;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预期年化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预期年化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预期年化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1日。
2、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016武汉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 公积金贷款对于在职员工来说可是百利而无一害,很多收入稳定的上班族购房都会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2016武汉一手房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预期年化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武汉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武汉市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满五十周岁、女性满四十五周岁的;(三)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五)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六)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十二条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满五十周岁、女性满四十五周岁的;(三)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五)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六)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武汉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2022
武汉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后,且此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3、职工距上次本人办理提取时间间隔3年以上。
4、职工及配偶未使用本套住房办理过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商业贷款业务。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在2014年1月1日(含)以后的,可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70%。
所需资料
一、首次办理: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二手房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完税契税发票(职工以电子转账方式缴纳契税的需提供《武汉市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或《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或《武汉市房屋交易告知书》(无需盖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武汉公积金提取流程
武汉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1、职工应持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相关提取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2、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应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提取资料录入,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信息确认单》,经由提取人签字确认,再办理提取审核。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及时办结;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职工及配偶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均须到分中心办理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4、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办理提取业务时,应按初审、复核、授权的程序办理,柜圆在审核提取资料真伪的同时,需留存复印件。二、住房消费类提取指南(一)首套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1、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尚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不含二手房、外地购房),须以转账的方式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 (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4)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集资建房的需持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意事项: (1)此项转账提取的有效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或至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上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止,办理转账提取1次。 (2)职工及配偶如转账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价的,在首次转账提取满3年后,可选择凭两证办理提取或偿还商业贷款办理提取,两种方式任选一种,提取方式确定后,不得进行调整。 2、职工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清首套自住住房购房款的,可凭购房相关资料,每3年办理1次提取。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手房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需提供完税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以电子转账方式缴纳契税的需提供《武汉市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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