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政府贷款有什么特点?我国企业如何使用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的特点
政府贷款是由贷款国用国家预算资金直接与借款国发生的信贷关系。政府贷款多数是政府间的双边援助贷款,少数是多边援助贷款,它是国家资本输出的一种形式。
政府贷款通常由政府有关部门出面洽谈,也有的是政府首脑出国访问时,经双方共同商定,签订贷款协议。许多西方国家为了扩大本国资本货物出口,增强本国出口商品竞争能力,还采用混合信贷方式,即为援助和用于资助贷款国专项出口的政府贸易信贷相结合的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的特点主要有:
1、属主权外债 外国政府贷款首先是一种外债,是我国政府对外借用的一种债务。除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查确认,并经国务院的批准由国家统还者外,其余由项目业主偿还且多数由地方财政担保。
2、贷款条件优惠 外国政府贷款其赠与成分一般在场35%以上,最高达80%。贷款的利率一般为0.2%-3%,个别贷款为无息。贷款偿还期限通常在10-40年之间,并含有2-15年的宽限期,是我国目前所借国外贷款中条件比较优惠的贷款。
3、限制性采购 多数国家政府贷款(科威特除外)的第三国采购比例为15%-50%,即贷款总额的50%-85%用于购买贷款国的设备和技术。通常情况下不能自由选择贷款币种,汇率风险较大。
4、投向限制 外国政府贷款总量较大,使用时间长,便于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统一计划,统一安排,集中使用,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规模效益。利用外国政府贷款主要用于政府主导型项目建设,领域集中在基础设施、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
5、具有政府间援助性质易受贷款国外交、财政政策的影响。
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国发改办外资[2006]2259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提高外国政府贷款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相关规章和制度,并结合外国政府对华提供发展援助的有关政策,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借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有关前期管理工作(日本政府贷款项目除外)。
第三条 财政部负责及时发布外国政府贷款信息公告,公布外国政府对华提供官方发展援助贷款规模、领域、贷款条件、采购条件等信息。外方有特定要求的,财政部将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四条 拟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单位应通过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列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申请,并抄送所在地财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中央项目单位”)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列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申请,并抄送财政部。
第五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收到项目单位提出的申请后,应征求省级财政部门意见。双方根据各自职能对项目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列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申请,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中央项目单位上报的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进行审核,按季度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中央项目单位下达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以下简称“备选项目规划”),安排外债规模,并抄送财政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备选项目规划通知项目单位和省级财政部门。列入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自规划下达之日起有效期1年,如1年内未列入财政部拟对外提出的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清单(以下简称“备选项目清单”),该项目从备选项目规划中自动撤消。
第七条 已列入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地方项目单位应通过所在地财政部门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拟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申请,并抄送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对经评审符合要求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向财政部上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申请,并抄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项目单位直接向财政部提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申请,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八条 财政部收到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项目单位的申请后,根据贷款国对项目领域的要求及贷款可用额度对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各项要求的项目,纳入备选项目清单。财政部按季度向省级财政部门、中央项目单位和转贷银行下达备选项目清单,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财政部门将备选项目清单抄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列入备选项目清单的项目自清单下达之日起有效期1年,1年内未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项目从备选项目清单中自动撤消。
第九条 收到财政部下达的备选项目清单后,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项目单位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代理公司招标的有关规定,组织或指导、监督借款人选定采购代理公司,转贷银行开展转贷前期工作。
第十条 已列入备选项目清单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按程序向国家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项目批准文件抄送财政部金融司、省级财政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项目批准文件抄送财政部。
第十一条 对列入备选项目清单且经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财政部适时提交外国政府和贷款机构,并及时将外国政府对有关项目审查或评估反馈的意见通知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项目单位,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财政部门将有关意见抄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第十二条 对财政部已对外提出且外方未提出异议的项目,地方项目单位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中央项目单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由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不再单独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后批复,并抄送财政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通报省级财政部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2年内该项目未签署转贷协议,该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由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及采购代理公司根据批准的内容和外国政府在评估项目时所提具体要求,并按照外国政府贷款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招标采购工作;转贷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对外签署贷款协议,并与借款人签署转贷协议,其中由省级财政偿还或担保的项目,在省级财政部门确认债务或担保责任后办理签署转贷协议的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转贷协议生效前,项目发生变更事项的,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一)项目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被兼并或项目改由其他单位实施的,原列入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相关批复文件自动作废,变更后的项目单位应按新项目照本规程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二)列入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增加外债规模及调整资金用途的,应将调整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备选项目清单的项目,如调整项目类别、贷款国别、转贷银行或增加贷款金额,由省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向财政部申请批准调整方案。
(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准后,调整贷款国别、增加外债规模及改变资金用途的,应按照本规程规定的程序将调整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并通过省级财政部门上报财政部审核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中央项目单位申请的项目发生上述变更事项的,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什么是政府贷款?特点是?风险如何?
政府贷款(Government Loan) 指一国政府利用自己的财政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贷款期限长,利率低,带有经济援助的性质.政府贷款由我国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政府贷款是以双边国家政府的名义提供和接受的贷款。
政府贷款的特点
(1)政府贷款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政府双边贷款,一般是在两国政治外交关系良好的情况下进行的。是条件优惠的贷款。
(2)政府贷款是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贷款,期限比较长,属于中长期贷款,一般从10 年到30 年,有的甚至长达50 年;利率比较低,一般在1%—3%左右,有的无息。除贷款利息外,有的贷款国政府规定借款国须向其支付费率很低的手续费。
有些国家为了援助最不发达国家和某些发展中国家,有时还向这些国家政府提供赠款,即受赠国政府无须还本付息。这种赠款形式不属优惠性贷款,而属国际经济援助范畴。
(3)政府贷款额一般不大,因它受到贷款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国际收支及财政收支的制约,不大可能像国际金融组织那样经常提供大额贷款。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分析
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风险与其贷款融资方式有着密切关系,其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贷款回收过于依赖收入有限的地方财政;贷款质量堪忧;贷款与投资项目现金流错配;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投融资双方的管理存在漏洞。
政府贷款在哪里贷
政府部门是不会贷款的,他只会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政府贷款是一国政府利用自己的财政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政府双边贷款,一般是在两国政治外交关系良好的情况下进行的,是条件优惠的贷款。
特点是:贷款期限较长,一般为10—30年,甚至长达50年;利率较低,一般为1%—3%左右,甚至无息。除贷款利息外,有的贷款国政府规定借款国须向其支付费率很低的手续费。政府贷款金额一般不大,因其受到贷款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国际收支及财政收支的制约,不大可能像国际金融组织那样经常提供大额贷款。
拓展资料
政府贷款的特点
(1)政府贷款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政府双边贷款,一般是在两国政治外交关系良好的情况下进行的。是条件优惠的贷款。
(2)政府贷款是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贷款,期限比较长,属于中长期贷款,一般从10 年到30 年,有的甚至长达50 年;利率比较低,一般在1%—3%左右,有的无息。除贷款利息外,有的贷款国政府规定借款国须向其支付费率很低的手续费。有些国家为了援助最不发达国家和某些发展中国家,有时还向这些国家政府提供赠款,即受赠国政府无须还本付息。这种赠款形式不属优惠性贷款,而属国际经济援助范畴
(3)政府贷款额一般不大,因它受到贷款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国际收支及财政收支的制约,不大可能像国际金融组织那样经常提供大额贷款。
种类
(1)纯软贷款,即纯贴息贷款。主要有德国财政合作资金,意大利环保贷款、科威特、韩国、波兰政府贷款。西班牙对一些项目也提供100%软贷款或纯赠款。
(2)混合贷款,优惠程度处于财政性贷款和一般商业贷款之间,是各国普遍采用的的贷款方式。第一种是赠款加出口信贷,提供这类贷款的国家主要有荷兰和瑞士,荷兰政府提供35%的赠款加65%的出口贷款,瑞士政府提供40%的赠款加60%的出口信贷。这类贷款,通常要签两个协议,即赠款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第二种是软贷款加出口信贷
(3)特种贷款指为某一领域或是特定项目的贷款。这种贷款在贷款用途、利息、贷款期限等方面有特别规定。如北欧投资银行应对气候变化框架贷款。
(4)促进性贷款此种贷款利率相对较高,但低于普通商业贷款利率,设备和服务通过国际竞争招标方式采购,项目列入双边政府财政合作计划
什么是双边政府贷款?
政府贷款是以双边国家政府的名义提供和接受的贷款。 政府贷款的特点 (1)政府贷款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政府双边贷款,一般是在两国政治外交关系良好的情况下进行的。是条件优惠的贷款。 (2)政府贷款是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贷款,期限比较长,属于中长期贷款,一般从10 年到30 年,有的甚至长达50 年;利率比较低,一般在1%—3%左右,有的无息。除贷款利息外,有的贷款国政府规定借款国须向其支付费率很低的手续费。 有些国家为了援助最不发达国家和某些发展中国家,有时还向这些国家政府提供赠款,即受赠国政府无须还本付息。这种赠款形式不属优惠性贷款,而属国际经济援助范畴。 (3)政府贷款额一般不大,因它受到贷款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国际收支及财政收支的制约,不大可能像国际金融组织那样经常提供大额贷款。 [编辑] 政府贷款要考虑的问题 (1)利率。利率是借款国的成本,借款国筹措资金时首先要考虑利率的高低。因为它对借款国家的财政负担影响很大。 (2)币种选择。这是最关键的问题,选择的货币若是软货币,借款负担较小,若是硬货币,借款负担加重。借款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所采用市种有以下几种情况:使用贷款国货币即原币,全部使用美元,原币与美元混合使用。 (3)贷款期限。政府贷款的期限一般分为贷款使用期、偿还期和宽限期。贷款的使用期,一般规定在贷款协议当年或1—5 年内按建设进度的实际需要提取贷款。偿还期一般规定开始偿还的年度和最后还清的年度日期,以及在偿还期内的年偿还次数与日期。宽限期一般包含在偿还期内,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付本金。从整体来讲,外国政府贷款均属于中长期贷款。 (4)数额。外国政府发放贷款一般根据本国的财政收入、国民收入、国际收支的具体情况而定。同时,还要取得贷款国立法机关或议会批准。因此,优惠性政府贷款金额不太大。与政府贷款混合使用的出口信贷各国的数额都有所不同,它一般根据贷款对象如单机、成套设备或劳务多少而定。由于政府贷款的每批数量较小,所以在利用外资时,可以考虑与其他类型的贷款相结合。 (5)还款。贷款的偿还方式有实物偿还和自由外汇偿还两种,通常都采用后者。 (6)赠与率。赠与率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为计算优惠贷款中赠与成分所占比重而设计出来的一种算法,计算公式为: GE=赠与成分 A=每年偿付次数 M=偿还期 R=年利率 D=每期贴现率,一般按综合年率10%算 G=宽限期,发展援助委员会定义是第一次贷款支付期至第一次还款期之间的周期按该公式计算,若年利率3%的贷款,宽限期5 年,偿还期20 年,每年还款一次,其赠与成分是46.25%。 (7)采购。政府贷款往往以借款国向贷款国及与贷款国有关国家购买商品为条件。采购方式大致有5 种:A.自由采购。这一般仅仅适用于采购合同金额较小的商品,如日本规定为一亿日元。B.国际招标。C.从指定货源国采购。例如日本规定指定货源国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所有成员国,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所规定的发展中国家。D.从贷款国采购,这种情况较为普遍。E.从国内采购,这在政府贷款协议中常附加一些条件。 (8)使用条件。贷款国在发放贷款时,常对借款国的经济政策的实施,某一特定产业或部门的经营,或项目方案的落实施加一些条件。谈判项目贷款时,贷款国还常常要求复杂的合同和法律安排,来保证债务偿还。另外,还对使用政府贷款的项目所涉及的领域有所限制,如芬兰限制资助带有军事性质或商业性质的项目。 (9)费用收取。政府贷款附加费用低,它主要有承诺费及手续费。承诺费是指借款人没有按协议如期使用定额,造成贷款人资金闲置而向借款人收取的一种补偿性费用。承诺费率一般按未提取贷款金额的0.125%—0.25%年率计算。手续费则是按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收取。手续费率为贷款金额的0.25%—0.5%。总的说来,政府贷款收取费用较小,而且有些国家可以不收附加费。 (10)服务质量。一般贷款国出于贷款的经济方面考虑,它们除了贷款以外,还往往是提供其他服务。借款国也可以借此机会引进先进技术,学习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11)非财务代价。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还需付出非财务代价:A.政府贷款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这种优惠贷款的分配更多是政治上的原因。因此,即使已达成的政府贷款协议,甚至已开始动用款项,也会因双方外交关系的变化而减少甚至中断贷款。B.政府贷款的申请程序复杂。这一点使项目筹集资金所需时间较长,建设项目时间效益较低。 各国的政府贷款一般都由国家的财政部主管或通过财政部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办理,如美国的“国际开发署”、日本的海外经济协力基金会、科威特的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德国经济合作部设立的“复兴信贷局”等等。 各贷款引入国为了更加合理地引入和更加有效地使用外国政府贷款,也根据各自的国情特点制定了不同管理规定。
国内政府贷款的含义
政府贷款是指出口国政府提供的低息或无息贷款由于政府间双边财政合作协定书中确定的项目,一般
由出口国政府指定的银行或金融机构贷给进口国政府的授权的银行或信贷机构,再由后者转
贷给国内的项目单位。其特点是条件优惠、利率低、期限长,此种贷款具有经济援助的性质
,资金来自国外政府财政预算,其参与成份在25%以上,能够对每一商务合同提供其合同
总价100%的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具有一定赠予性质的优惠贷款。
国内政府贷款主要是出口信贷,采取低息等优惠贷款服务来鼓励国内企业进行出口贸易!
关于政府贷款的主要特点和政府贷款的特点主要有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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