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工伤在当月5号,但是工伤保险在当月10号才买的 ,请问能享受工伤保险吗?
不能,一般当月10号买次月的工伤保险,也就是下个月才生效。所以因工伤所产生的费用是由企业来承担的。
当月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出现了工伤能否报销,员工的个人缴费信息是月初录入的,但是我公司在月底缴的费用,
能报销
你这种情况会存在一定争议:是公司报销还是工伤保险资金报销?
不管是谁报销都好,你和公司的雇佣关系成立、是工伤,这就足够了
首先,建议你请公司负责办理工伤的人去处理,
如果不能给你一个说法的,你再自己到办理工伤保险的地方去申请仲裁。
淡定点,受伤之后主要是做好休养,尽快恢复;恢复不好受罪的是你自己
如果公司不管,大胆申请仲裁;不要纠结,犯不着别人犯错了反过来自己给自己找难受
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当月交费下月享受吗?
我不知道你所在的区域,也不太清楚你说的问题,按照社保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前提是要先参保,如3月参保缴费时间应是在2月底缴纳3月份的工伤保险费,这样你2月份缴费了,但缴的是三月份的钱,就只有从3月份享受待遇了。
发生后的当月为受伤员工办理社保,可以报销工伤险吗
不可以的。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
工伤办理程序:
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书;
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完后,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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