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吗
每个地方社保局规定不一样,养老和医疗是全国都可以转,但失业金有的可以转有的不可以,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失业保险窗口。
另外失业金只能在户口所在地领取,所以能转则转,不要觉得麻烦,转移过程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转移到户籍地后,满足当地一定条件,即可在当地领取失业金。
拓展资料:
附跨省失业金转移手续: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就业,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需要跨省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的书面申请;
2、 本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办好之后有材料寄过来)
3、 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居住证没有的人员不需要提供)
4、 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正页及本人信息页)
5、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复印件;(或离职证明复印件)
6、 户籍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失业保险待遇转入部门的银行账号(包括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账号)及单位名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失业保险转移流程:
1.申请条件
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
2.携带资料
⑴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⑵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3. 办理程序
⑴持第2项规定的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填写《**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登记表》;
⑵市社保中心审核批准后负责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资金的划转;
⑶市社保中心将其档案转移至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的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规定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
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待遇转移需准备如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2张等。
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其中,非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只能在失业保险缴纳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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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能转移异地吗
可以。《失业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拓展资料:
1.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
2.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3.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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