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金全年都可以领吗?
上海失业金最长时间可以领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以领多久看个人情况来定。
要知道领取多长时间是根据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来确定,通常失业金最多领取24个月,其中缴费年限满一年但不满两年的,可以领取两个月的失业金,之后每增加一年的缴费年限,则可以多领取两个月,一直到上限二十四个月。
一般来说上海失业人员想要领取上海失业金可以到各街道或镇办事中心去办理失业金的领取手续,标准通常为本市最低生活标准。
每个地区对于发放失业金的时间是不同的,地区会有地区的法规,上海失业金一般是十五号发放,其他地区就看当地是如何法定的,如果不知道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局。
失业金不仅仅只能领取一次,如果之前已经领取过了,只要符合领取条件的话还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我国方案中并未限制领取失业金的次数,但是一定要记住,要是重新就业后,缴纳的失业保险时间是要重新开始计算的。
失业保险并非失业就能领取,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是怎样的?
失业保险是社保“五险”中的一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照当地规定的比例共同缴纳。失业保险的主要作用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
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尤其是失业金的申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非简单失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今天主要为大家分享一下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以及上海市失业金的发放标准以及办理程序,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金
失业保险由企业和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要想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这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
失业人员要想领到失业保险金,除了参加失业保险外,其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还必须按照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缴费时间满一年。如果缴纳时间不满一年,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未参加过工作的失业者,或参加工作已一年以上,但用人单位和个人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由于其没有履行过缴费义务,即使处于失业状态,也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明确,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①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②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④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⑤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
失业人员失业后,要想领到失业保险金,除了符合上述条件,还应持有关材料到当地经办失业保险事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其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看其是否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这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面需要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发展和完善就业服务事业,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也要求失业人员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设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就业的能力。可以说,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时长及标准
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三部分,分别如下:
1、失业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的标准,由参保所在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自行确定,理论上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期间,除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之外,部分地区还能申领医疗补助金。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基金仅仅代为缴纳基本医保费用,不包括养老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费用。失业期间如果不想让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中断,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一个合适的基数,保证养老保险不中断。
3、失业期间死亡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1)失业人员死亡后遗属待遇领取条件
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理解这一规定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仅限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也就是说,以下几种情况不能享受遗属待遇:失业人员失业后,没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或者没有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因不符合条件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依法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其遗属不能领取遗属待遇。
第二,这里所说的“死亡”,并没有限定条件,不论什么原因,包括病故、因意外伤害死亡等,也包括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2)失业人员死亡后遗属待遇的项目和标准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规定了失业人员死亡后遗属待遇的标准和申领程序。
根据该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失业金申领材料、申领流程以及发放标准
一、上海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
在上海市申领失业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劳动手册;
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身份证原件
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二、上海市失业金办理流程
上海市失业金申领有线下和线上两种办理方式,分别如下:
(一)线下办理
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
(二)线下办理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一网通办“不见面办理”事项上线后,失业人员可在线完成身份认证,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审核是否符合申领条件,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在线就能完成失业保险金申领。
① 上海人社APP
登录上海人社APP,在首页选择“业务经办”→“失业保险服务”→“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领人员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个人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登记或编辑,选择本次需要申领的月数(1-3个月)、以及申领开始的日期,选择完毕后点击“确认申请”,就完成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② 随申办APP
在随申办APP“我”的页面中,找到“不见面办理”专栏,找到相关事项,仔细查看办理须知,确认后点击“我已知晓,立即办理”。填写相关登记信息,点击“确认提交”,也可以实现“零材料、零跑动”掌上办理业务。
三、上海市失业金发放标准
上海市2021年失业金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之后,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975元/月;
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80元/月;
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330元/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
应征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以上就是关于失业保险待遇以及上海市失业金申领条件、申领材料、申领流程以及发放标准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上海40个月社保失业金只有6个月
确实只能领六个月的失业补助。
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十个月就是缴纳了三年多,按三年算,一年加两个月,刚好是六个月。

对于上海社保失业险和上海 失业保险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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