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来北京了,医疗保险能够转过来吗?我已经退休
户口可以随子女进京生活,但社保和医保待遇转移不了,社保工资由原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医疗保险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在北京就医,但不享受北京的医保待遇。

北京城镇户口,应该上什么保险,交多少钱
各地有不同,以当地为准。
参照:
一老一小保险多少钱?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城镇老年人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
2、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根据《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按照以下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
(一)城镇老年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
(二)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三)城镇无业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残疾人员、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
区县政府按照每人每年4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残疾人员补助从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
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学生,按照高校隶属关系,政府补助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以及参照《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和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个人缴费由户籍所在区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由户籍所在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全额补助。
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等区县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服务对象,个人缴费由户籍所在区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市级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服务对象,个人缴费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区县财政对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应在区县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补助标准、保障待遇,根据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的变化情况相应调整。调整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北京户口医保终身免费
终身医疗保险是指参保缴费后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终身报销医疗保险费用。现行我国终身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商业终身医疗保险以及社会医疗保险。其中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如需终身享受则参保人员退休之前必须缴费达到规定年限,例如北京市社会医疗保险享受终身医疗保障条件是女性需要缴纳20年,男性需要缴纳25年,方可在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不用再缴纳保险费用,而享受终身医疗保障。
如何选择及购买终身医疗保险?
首先要搞清楚终身医疗保险的种类。毕竟市面上的终身医疗险五花八门,而不同的险种其保障侧重点也会不同,大家在挑选时要各有侧重。根据性质的不同,终身医疗保险可以分为终身社会医疗保险和终身商业医疗险。其中社会医疗保险要想享受终身医疗保障,往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缴费达到20年以上,并且中间不间断缴费,一直持续到被保险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方可享受。以北京市的社会医疗保险享受终身医疗保障条件为例,女性需要缴纳20年,男性需要缴纳25年,方可在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不用再缴纳保险费用,而享受终身医疗保障。鉴于社会医疗的终身医疗保障服务生效条件苛刻,所以商业终身医疗保险应运而生。和社会医疗保险相比,商业终身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缴费方式要灵活多样得多,除此以外,大部分商业终身医疗保险还带有一定的投保收益功能,相对于投保人在进行投资理财的同时,还兼顾获得终身医疗保障。
另外根据给付方式的不同,终身医疗险还可以分为帐户型和依日给付型,帐户型就是付到一定金额之后,就不会再支付了,而依日给付型,就可付住院或医疗行为的次数或天数来进行给付,并无上限的限制。若是根据地理空间的限制来划分,那么终身医疗保险又可以分为国内及国外两种,国内终身医疗保险往往报销范围仅限于被保险人在国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而国外终身医疗保险则支持全球医疗费用支付功能,被保险人的理赔金额往往来源于当地的金融机构帐户中,理赔十分方便。
【购买程序】
1、社会医疗保险购买程序:居民医疗保险由参保人按年缴纳即可,缴费终身则可以享受终身医疗保险;而职工医疗保险则由单位统一购买,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单位代扣代缴即可。
2、商业终身医疗保险购买程序:市民直接联系商业保险公司业务员购买商业终身医疗保险即可。具体办理所需资料、办理流程根据各保险公司政策而定。
终身医疗保险与非终身医疗保险功能对比分析
商业终身医疗保险特点
1、医疗保障,终身有效。住院可获“住院现金补贴”=每日现金补贴×实际住院天数。对“同一住院事故”的补贴最多可达180日;手术治疗可获“手术现金补贴”=每日现金补贴×手术等级相对应的给付倍数;保障终身有效,上述两项补贴累计可达“每日现金补贴”的1000倍。
2、低廉保费,高额保障。每年只需少量保费支出,即可获得10-20万元终身医疗保障。
终身医疗保险好处
社会医疗保险终身享受的好处就是可以降低看病就医成本,减少看病就医压力。商业终身商业医疗保险为0—50岁客户提供终身健康保障,即客户投保成功,日后无论客户发生理赔与否,都将不会失去享有保障的权利,直到终身,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由于医疗费用上涨或者因退休而导致医疗保障捉襟见肘的窘迫。
一、医保买多少年才可以享受终身医保?
【回答】:职工医保参保人只有缴费满一定年限才可以享受终身医保。不同城市对于缴费年限规定不同。
二、现在商业医疗保险有没有保终身的?
【回答】:有,例如平安保险公司推出了守护一生终身医疗保险。
三、居民医保属于终身医疗保险吗?可以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吗?
【回答】:居民医保终身缴费就可以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停止缴费则不能享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北京市居民户口,无工作单位,参加什么保险可以报销医疗费用
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参加【目前主要按2010年文件标准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保条件】
1、可参保的三类人群: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及城镇无业居民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以下简称“城镇老年人”)。包括以下人员:
①、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
②、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③、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回京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④、支援外地建设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且回京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参保缴费当年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儿童”)。包括以下人员:
①、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的学生;
②、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适龄子女;
③、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新疆班和西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
④、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没有参加当地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
⑤、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
⑥、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高考复读生;
⑦、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北京知青子女、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学生儿童、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⑧、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
⑨、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三)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以下简称“无业居民”);
(四)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以及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的城镇居民。
2、按规定,六类居民经资格验审后可免费参保。
一、①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②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③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④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⑤七至十级残疾军人;⑥城镇优抚对象;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人员可以免交参保费,但需进行资格验审。
二、符合个人免交费条件的人员,持民政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或确认的书面说明(原件与复印件)到参保单位办理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对于无行为能力或行动能力的,由民政部门或监护人代为办理验审手续。
特别提示:【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续保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办理程序】
首次参保的人员应先到街道(乡镇)社保所、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并选择现金缴费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
1、办理准备材料
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办理注意事项
①、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之日起,90日内持所需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②、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至90日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③、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未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办理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
三、【缴费标准】
1、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额度为每人每年300元
2、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00元
3、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
4、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四、【起付及报销标准】
城镇居民看病费用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2000元;住院方面,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或以后的起付标准为650元;学生儿童的起付标准为650元。
五、【参保前须知】提示:办理前必须了解自己周边的情况
按照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实行社区首诊制度要求,老年人和无业居民看病就医需先到社区医院就诊。为此,老年人和无业居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中应包括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特别提醒: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报销待遇,没有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应到街道或乡镇社保所办理选择、变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手续
【参保缴费提示】
参保可采取现金缴费或银行代扣缴费两种方式: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如选择现金缴费,只需带好身份证和相应费用,于每年的11月30日前到街道(乡镇)社保所、学校或托幼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费即可;选择银行代扣缴费的,只需在缴费期间存好费用,银行会自动扣款,如当月银行卡余额不足,银行会连续扣三个月,确保缴费成功,参保人员最晚应在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
每年缴费时间点:9月1日至11月30日
北京城镇户口,在外地退休,可以考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规定如下
1、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回京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2、支援外地建设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且回京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3、若在外地已经参保,则不可以在北京继续参保,需要退了外地的,才可以参加北京的。两个地方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这个选择就是比较哪边的总体政策好,选择哪边。北京的参保,按上面的流程执行即可。
参考文件规定根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0〕38号)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京人社医发〔2010〕287号),
《关于调整补充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信息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36号)
权威网站来源: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每年最新政策变动及相关调整请及时留意官网即可】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北京户口小孩可以在北京参加医保吗
外地小孩不能在北京交医保。小孩只能在户口所在地交医保,城镇户口的户口所在地街道交居民医保,农业户口的户口所在村里交新农合。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北京市农村户口办理个人社会医疗保险该如何办理?报销都包括哪些范围?报销额度为百分之几
为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升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和谐新顺义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依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推进2009年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工作的意见》(京卫农字〔2008〕2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一)具有我区农业户口的居民;父母为农业户口本人为非农业户口的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库区移民中未享受政府任何医疗保障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婚嫁我区未享受政府任何医疗保障的外埠人员。
(二)按财政年度计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时间,年度参加,当年受益。
二、参加登记
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实行属地管理,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办理经办手续,婚嫁我区的外埠人员随配偶在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办理经办手续。
三、资金来源
(一)2009年,市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40元;区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30元;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85元。2010年,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增加相应补助标准。
(二)村集体按人年5元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市、区农委确定的经济困难村,其村集体支持资金,由区、镇财政代为缴纳,分别承担所需支持资金的50%。
(三)2009年参合人员每人缴费60元。库区移民中非农业户口人员其镇、村支持资金原则上由本人支付,每人缴费150元。婚嫁我区的外埠人员其镇、村支持资金由本人支付,每人缴费150元。
(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优抚人员的个人出资,由区财政代为缴纳。
四、风险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按照10%的系数提取风险金,在基本统筹资金出现超支时使用。
五、就医范围
(一)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区卫生系统所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6055部队医院、精神病院、法医医院、京顺医院、北京杏园金方国医医院;市域内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17家、三级甲等专科医疗机构15家、三级甲等中医医疗机构5家(见附件1)。
(二)因病情需要,转至定点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治疗的,须经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因特殊原因来不及办理手续而在区外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的,须从住院之日起两周内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在度过危险期(原则上不超过2周)后及时转入本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按照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原则,坚持就近就医。
六、费用报销
(一)报销原则。
就医报销实行普通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普通门诊报销资金用于参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药费用的报销;住院报销资金用于参合人员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治疗医药费用的报销。
特殊病门诊指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物、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血友病。
医药费报销实行就诊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比例不同。
参合人员在保障年度内住院或因特殊病门诊治疗的医药费用累计计算,核准费用分段设比例、累加支付。
参合学生儿童医药费报销,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调整2008年农村学生儿童医疗保障补偿政策的通知》(京卫农字〔2008〕2号)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推进2009年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工作的意见》(京卫农字〔2008〕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销周期。
普通门诊医药费每月报销一次;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每半月报销一次,封顶即报。
(三)报销程序。
在规定报销时间内,参合患者或家属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报销凭证交至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组将本辖区需报销的全部凭证报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经管理所审核、录入报销系统、核定报销金额后,报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复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报销金拨付至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以安全、简洁、方便、适宜的形式,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组或直接将报销资金送达报销人员,并逐级签字备案。
(四)报销标准。
1、普通门诊核准医药费一级医院报销50%,二级、三级医院报销35%,区中医医院报销40%,实报资金封顶2500元。
2、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报销,一级、二级医院0起付,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实报资金封顶18万元。
定点二级医疗机构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报销0至2万元,报销65%;2万元以上至5万元,报销70%;5万元以上,报销75%。
3、在定点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治疗,其医药费报销70%。
4、在定点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报销,每段报销比例较定点二级医疗机构降低10个百分点。
5、患者急诊抢救留观后转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七日内的留观费用,与住院费用一并报销。
6、患者急诊抢救留观过程中死亡,其死亡前七日内的留观费用按住院报销。
7、未参加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农业户口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其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用报销,一级、二级医院0起付,三级医院起付线65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70%。
8、2004年至今连续参合且2009年之前未报销过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的人员,其2009年度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报销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
(五)报销凭证。
1、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须提供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门诊处方、费用清单。
2、住院报销,须提供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项目明细、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报销,须提供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门诊处方、费用清单及相应诊断证明。
3、定点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报销,须同时提供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
4、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人员的医药费报销,除提供上述报销凭证复印件外,同时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分割单。
5、其余参合人员报销均需提供未经其他医疗保险减免的医药费原始凭证。
(六)不列入报销范围的费用: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
未履行转院手续,越级到定点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
自杀、自残、酗酒等的治疗费用;
不孕、不育、孕检、分娩、计生手术等发生的费用、
动物伤害、接种疫苗、体检、美容、整形等发生的费用;
打架、斗殴、吸毒等各种违法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责任事故的医疗费用;
法定职业病的治疗费用;
在境外及港、澳、台的治疗费用;
其他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
(七)报销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项目参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执行。
(八)药品价格。定点医疗机构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员提供药品的价格,按照市招标药品价格执行。
七、免“四费”范围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出诊费、穿刺费(注射、输液)。
八、终结报销
年度内报销单据上交时间截止至次年1月10日。12月31日前不能出院的,由其所住院医疗机构出具本年度结算清单。凡逾期不交的单据,视为自动放弃报销资格。
九、组织领导
(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收支情况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缴、使用,报销凭证的审核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镇级经办机构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政策调研。
(四)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委员会负责本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工作的组织动员,参合资金的收取上缴,报销政策的宣传普及,医药费用报销核算,报销资金领取下发,村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
(五)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组负责本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资金的收取上缴、报销政策宣传、报销凭证收取、报销资金送达以及报销情况公示,其工作情况纳入民主日村务公开。
(六)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八)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遇到的问题,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九)区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体,设立专题栏目,宣传制度政策和典型案例。采取适宜方式,发布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提供的资金收缴、运行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的相关信息。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制作并为镇、村提供必要的宣传材料。
十、本《实施细则》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顺义区人民政府于2007年12月10日印发的《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调整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顺政发〔2007〕69号)及《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顺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补充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77号)同时废止
如某人用掉医药费总计25000元,而报销公式是这样的:(25000-500《起付线》-自费药)*20%,如果说自费药占据很大比例,其报销下来是没有多少金额的。
另外需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这点很重要。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对于北京户口医疗保险和北京户口 医疗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