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工伤保险是什么意思
补充工伤保险是专门针对已经办理了工伤保险的人所进行的补充保险。办理了补充工伤保险后,受工伤的职工不仅可以得到原有的工伤保险补偿待遇,还能够获得数额比较大的一次性的经济补偿,这样工伤员工在出院以后的生活水平更能得到一定的保障。这种补充工伤保险项目的启动可以让工伤职工的保障水平全面提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中的补充工伤保险是什么意思
职工受伤达到伤残等级的,除了按照工伤保险得到赔偿以外,还可以领取补充保险的补偿,补充工伤保险是工伤保险的延深,让职工得到更多的赔偿和补助,前提是,企业必须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才可以办理补充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属于商业保险,是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再给予参加的补充保险,根据受伤频率,收取不同的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补充工伤保险与工伤保险区别?
1、性质不同:补充工伤保险属于商业保险,是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再给予参加的补充保险,根据受伤频率,收取不同的费用,职工受伤达到伤残等级的,除了按照工伤保险得到赔偿以外,还可以领取补充保险的补偿,补充工伤保险是工伤保险的延深,让职工得到更多的赔偿和补助,前提是,企业必须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才可以办理补充工伤保险。
2、保险种类不同:补充工伤保险是在办理工伤保险之后的第二层保障。可以类比一下道路交通强制保险和车主投保的其他商业险。保险本身就是转移风险的,工伤保险由社会统筹,如果企业觉得力度不够,则可以办理补充工伤保险。
扩展资料
保险待遇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补充工伤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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