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领过一次失业金了还能领第二次吗
失业金已领过一次还可以再领,领取失业金不是根据你领过没有,而是根据你符不符合领取的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 号,经2000年10月10日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
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失业金可以领第二次吗
失业金是可以二次领取的,国家对失业金的领取是没有什么具体的次数限制的。但是用户需要明白的是,职工是自动离职的话则是无法申请到失业金的。被迫使用的职工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虽然失业补助金是没有领取次数的限制的,但是必须缴纳满1年以上失业保险才能领取失业金。简单来说,失业用户在领取失业金之后又缴纳了一年的社保,则再次失业的话是可以领取第二次失业金的。在前单位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不足5年,领取失业保险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失业金一生能领几次没有限制,满足条件就能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保险金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人员。
2.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失业金领取条件要分为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两种情况,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间和领取额度和缴费期限有关,缴费期限越长领取时间越长,领取额度越高。失业补助金规定最长只能领6个月,领取额度要比失业保险金低。
失业金的到账时间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来看的,通常情况下都是在月初的8号或月中的18号到账。除此之外,每月的失业金的领取是需要申请人确认签字之后才会发放的。

我第二次失业可以领失业金吗?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扩展资料: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失业补助金可以申请第二次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失业补助金可以申请第二次,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标准并不是次数。
但是第二次领取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失业人员在申请补助金的二次领取时,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领取的补助金的时长加上上一次最后领取的时长总和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以上。
如果第一次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候领取时长是12个月,那么如果用户在缴纳了1年的社保的时候又失业了,那么这个时候用户还可以申请领取12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取很多次,没有时间线,因此不管是失业三次还是四次以上,只要最后的累计时间不超过2年就可以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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