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整理分享关于信用卡知识与管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加深了解了信用卡知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收藏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快速导读目录:
- 1、信用卡管理办法
- 2、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 3、如何管理好信用卡
- 4、如何管理好你的信用卡?
- 5、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 6、信用卡的一些基本知识
信用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7月2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0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总则:为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依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相关信息安全。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四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建立健全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实行授权管理,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业务风险。第五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充分向持卡人披露相关信息,揭示业务风险,建立健全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拓展资料:
1.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信用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具有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提供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
2.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管理信用卡业务,促进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办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持卡人和受理信用卡的特约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信用支付工具。
信用卡具有转帐结算、存取现金、消费信用等功能。第四条 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和外币卡;按载体材料分为磁条卡和智能卡I下称IC卡)。第五条 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信用卡。
非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驻华代表机构不得经营信用卡业务。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各发卡银行负责本系统信用卡业务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第七条 经营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订信用卡业务章程,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第八条 各商业银行的信用卡部为内部业务部门,不得办成实行独立核算、自成体系的法人机构。第二章 业务规则第九条 单位卡必须在卡面左下方的左边凸印“DWK”字样,在“DWK”字样的右边凸印持卡人姓名(拼音)。第十条 各银行发行的磁条卡、IC卡,须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标准,但参加国际信用卡组织并发行带有国际组织标记的信用卡除外。第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领取信用卡,应按规定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第十二条 发卡银行可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程度,要求其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采用保证、抵押或质押。第十三条 信用卡备用金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算。
以定期存款质押的,其定期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定期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算。第十四条 发卡银行吸收的信用卡备用金和以定期存款质押的存款应按规定比例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缴存存款准备金。第十五条 发卡银行应建立授权审批制度。
持卡人凭信用卡办理转帐结算、支取现金时,超过规定限额的必须取得发卡银行的授权。第十六条 单位卡持卡人不得凭信用卡在异地和其领卡城市范围内银行网点及自动柜圆机上提取现金。第十七条 允许持卡人在本办法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进行消费用途的透支,透支限额为金卡1万元、普通卡5千元。第十八条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第十九条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算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第二十条 各发卡银行的透支业务须纳入其信贷规模进行管理。透支额转入短期贷款核算。第二十一条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第二十二条 特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持卡人合法持有的、签约银行发行的有效信用卡,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其收取附加费用。第二十三条 特约单位不得通过压卡、签单和退货等方式支付持卡人现金。第二十四条 各商业银行应按如下标准向特约单位收取信用卡交易手续费:
(一)人民币信用卡,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
(二)境外机构发行、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信用卡,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4%。
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签订信用卡代理收单协议,其利润分配比率按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分别占特约单位所交手续费的37.5%和62.5%执行。第二十五条 外币信用卡的业务规则,另行制定。第三章 业务管理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开办信用卡业务须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所属分、支行办理信用卡业务,须报辖区内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备案。第二十七条 开办信用卡业务的银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补充规定的资产负债比例监控指标;
(二)相应的内部管理机构;
(三)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五)必要的电信设备和管理场所;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何管理好信用卡
一、信用卡到手之后,设置信用卡的网上消费额度不能超过百分之六十,这是为了防止过度消费,以及网购成瘾造成过度投资的行为。
二、信用卡一定要申请电子对账单,定期到邮箱,有短信提醒,你才会更及时掌握信用卡的使用情况,避免逾期还款,还款不足,甚至还款超额的利息损失。
三、对信用卡做好登记,不能因为信用卡过多造成遗漏信用卡,遗失信用卡,以及信用卡过期造成的经济损失,被他人盗用的损失。
四、一定要开通手机信息,手机验证,在购物之后可以及时知道信用卡的消费情况,资金去留,也可以避免过度使用或者被他人盗用的可能,如果有附属卡就可以对资金的使用有一个备份。
五、信用卡不要和手机放在一些,因为手机的辐射以及信号会令信用卡消磁,直接影响了信用卡的正常使用。
六、不要随便增加分期的临时信用额度,如果近期没有大的开支计划,一定要对信用卡的使用有一个合理的安排,以免因为产生过多利息造成生活质量的下降,以及还款的能力。
如何管理好你的信用卡?
大家都知道,信用卡盗刷是一件很悲催的事情,钱自己没有花,还要帮忙还款,真的是冤大头。现在马上临近年关了,很多犯罪分子都忙着转几笔回家过年了,信用卡被盗刷的几率更大了,如何管理好你的信用卡呢?
1、不要轻易的泄露信息,包括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如果有疑惑需要报案的,要亲自到银行进行咨询,或者是直接去当地的公安局报案,千万不要用犯罪分子给的电话报案,很容易陷入连环套。
2、注意安全使用网上银行,安装必要的杀毒软件,定期进行木马检查,要用网银安全控件,确认登录的是真实的银行网站,不要轻易接受陌生文件,也不要轻易使用他人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特别是在网吧,不要登录网上银行。
3、使用ATM机时要注意,如果发现取现的门口有可疑装置,一定不要在那个地方取现。
4、注意要把身份证和银行卡分开,一旦身份证和银行卡一起丢失,可能会面临资金损失。
5、刷信用卡消费时要确认是否是银联p.o.s 机,刷卡后还要在购物结算账单上签字,同时也要注意有无重复的问题,并防止还回的银行卡被掉包。另外,签名式样要尽量和卡上的签名保持一致。
6、开通信用卡的短信服务,这样可以更加方便并几十掌握自己银行卡的消费,取钱信息。
7、保护好以你好卡密码,输入密码的时候一定要用手遮挡住。
除了以上这些,还有很多需要注意,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大家自己要注意提高警惕,以免信用卡被盗刷。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依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相关信息安全。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第四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建立健全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实行授权管理,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业务风险。第五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充分向持卡人披露相关信息,揭示业务风险,建立健全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第六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定义和分类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具有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提供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发卡业务,是指发卡银行基于对客户的评估结果,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签约发放信用卡并提供的相关银行服务。
发卡业务包括营销推广、审批授信、卡片制作发放、交易授权、交易处理、交易监测、资金结算、账务处理、争议处理、增值服务和欠款催收等业务环节。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发卡银行,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开办信用卡发卡业务,并承担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相关责任的商业银行。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发卡业务服务机构,是指与发卡银行签约协助其提供信用卡业务服务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收单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商户等提供的受理信用卡,并完成相关资金结算的服务。
收单业务包括商户资质审核、商户培训、受理终端安装维护管理、获取交易授权、处理交易信息、交易监测、资金垫付、资金结算、争议处理和增值服务等业务环节。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收单银行,是指依据合同为特约商户提供信用卡收单业务服务或为信用卡收单业务提供结算服务,并承担收单业务风险管理相关责任的商业银行。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收单业务服务机构,是指与收单银行或收单业务的结算银行签约协助其提供信用卡收单业务服务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按照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其中,单位卡按照用途分为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
商务差旅卡,是指商业银行与政府部门、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建立差旅费用报销还款关系,为其工作人员提供日常商务支出和财务报销服务的信用卡。
商务采购卡,是指商业银行与政府部门、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建立采购支出报销还款关系,为其提供办公用品、办公事项等采购支出相关服务的信用卡。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在教育机构脱产就读的学生。第三章 业务准入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公司治理良好,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具备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问责机制健全有效;
(二)信誉良好,具有完善、有效的内控机制和案件防控体系,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恶性案件;
(三)具备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从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中应当具备有信用卡业务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至少1名,具备开展信用卡业务必需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全面实施分级授权管理;
(四)具备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相关设施和必备的信息技术资源;
(五)已在境内建立符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要求的业务系统,具有保障相关业务系统信息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技术能力;
(六)开办外币信用卡业务的,应当具有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资格和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外汇业务资格(或外汇业务范围);
(七)符合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信用卡的一些基本知识
下面是信用卡信用卡知识与管理的几个基本知识:
关于持卡人。“持卡人”指向本行申请信用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单位或个人。单位卡持卡人应由其单位指定;个人卡持卡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持卡人。
关于信用额度。银行根据大家的申请以及各方面的资料得出大家的信用值信用卡知识与管理,然后转换成大家的信用额度信用卡知识与管理,每个人的申请条件不同,额度也会因人而异。
关于账单日、还款日以及免息期。账单日就是信用卡每月生成当期账单的日子。还款日就是这期账单最晚可以还钱的日子,一般是账单日之后20天左右。免息期就是大家用信用卡消费信用卡知识与管理了一笔钱,到还款日的时间。
关于最低还款额。在还款日前全额还款有困难,应还上最低还款额部分(一般为账单金额的5%或10%),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在将可能被全额罚息外还将被计收滞纳金并影响你的信用状况。
关于滞纳金。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关于年费。现在大部分银行推行首年免年费、刷满几笔免次年年费的政策,但一般白金卡除外,部分白金卡可使用积分兑换年费。
扩展资料:
信用卡(Credit Card),又叫贷记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Billing Date)时再进行还款。
参考资料:中国建设银行 信用卡使用章程
关于信用卡知识与管理和加深了解了信用卡知识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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