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跟大家探讨下国际贸易贷款结算的支付工具,以及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支付工具对应的知识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以备日后需要哇。
本文快速导读目录:
什么是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一)货币
货币在国际贸易中可作为计价、结算和支付的手段。但是在国际贸易中以货币作为支付工具的情形,却不多见。因为以货币清偿国际债权债务,不仅涉及到直接运送大量现金所引起的各种危险和不便,而且产生资金周转的缓慢。所以,现代国际贸易的结算,以货币作为支付工具的情形,可说是例外。
(二)票据
票据(bills)是指以支付一定金额为标的,而依票据法发行的,可以转让流通的证券(transferable and negotiable instrument),即指汇票、本票及支票而言。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一般都使用一定的票据作为支付工具,透过银行进行非现金的结算。票据固然具有代替现金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作用,但它本身毕竟不是货币。
票据与法定货币的主要区别在于票据所凭借的是发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的私人信用,它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强制通用效力。因此,当债务人以法定货币清偿债务时,在法律上称为法偿(legal tender),债权人必须予以接受。但如债务人拟以票据清偿债务时,则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在契约中予以规定,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
以下就有关票据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一简要的介绍。
(三)票据法及其统一运动
票据法属于商事法的一种,由于各国商事习惯不同,各自制定的票据法存在着一些分歧和差异。这对国际间流通的票据的解释势必产生冲突,从而阻碍在国际上的流通,因而有制定统一票据法的必要性。
制定一些有关票据的统一公约。经过长期的酝酿准备,终于在1930年代初期通过了四项关于票据的日内瓦公约,即:11930年统一汇票暨本票法公约、21930年解决汇票暨本票法律抵触事项公约、31931年统一支票法公约、41931年解决支票法律抵触事项公约。
国际结算的方式和工具主要有哪些
就现在国际形式一般而言国际贸易贷款结算的支付工具,绝大部分进出口商结算都是通过汇款结算、托收结算和信用证结算(当然还有国际保理和福费廷等等,但是用国际贸易贷款结算的支付工具的范围较小)。
①汇款结算方式
此种方式风险较大,结算的基础是商业信用,局限性大。一般适用于同一个总部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货款结算,或是形成国际贸易贷款结算的支付工具了长期良好信用合作关系的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虽然手续最简单,银行手续费最少,但资金负担不平衡。资金负担完全由某一方承担,在货到付款的情况下是出口商,在预付货款的情况下则是进口商。结算过程中,双方均无法获得贸易融资。
②托收结算方式
托收也是基于商业信用的结算方式。采用托收方式结算利于出口商节约费用,控制成本,但无法控制进口商因破产或倒闭而无力支付货款的风险国际贸易贷款结算的支付工具;或者是货物发运后进口地货价下跌,进口商不愿承兑或付款交单,就可能借口货物规格不符合要求或包装不良,要求降价;而且在拉美地区习惯上把远期付款交单按承兑交单方式对待,即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就立即交单给进口商,出口商很可能面临财货两空的风险。
对于进口商而言虽然可能面临付款或承兑后凭提单提取的货物与合同不符或者货物为次货假货等,但在出口商备货和装运阶段,进口商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后可立即取得单据并处置货物,获得短期资金融通。
因此,托收是一种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
③信用证结算方式
此方式是由银行在一定条件下承担确定的付款责任,因为银行的介入有效地解决了卖房担心不能及时收回货款和买方不愿意预支货款的矛盾,增加了出口商和进口商的交易安全性,收到了极大的欢迎并随之有了长足的发展。因此,一般初次交易的双方或者交易额较大的情况下,进出口商愿意选择信用证方式。
但是近些年来,由于信用证手续复杂,费用较高以及单证不符点无法避免等诸多原因,导致其在全球使用比例下降。以我国为例,出口信用证使用的平均比例仅为三成左右,但进口信用证比例远高于出口信用证,而且我国每年使用信用证涉及的结算金额是所有结算方式中最高的。
国际贸易常用六种付款方式
国际贸易常用六种付款方式如下:
1、汇付,包含信汇、电汇、票汇。
2、信用证。是银行依照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和付款的保证文件。
3、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5、支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6、托收。指出口方向进口方开立商业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向进口人取得承兑并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按商品移动的方向国际贸易可划分为:
1、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将其他国家的商品或服务引进到该国市场销售。
2、出口贸易(Export Trade):将该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出到其他国家市场销售。
3、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A国的商品经过C国境内运至B国市场销售,对C国而言就是过境贸易。由于过境贸易对国际贸易的阻碍作用,WTO成员国之间互不从事过境贸易。
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是就每笔交易的双方而言,对于卖方而言,就是出口贸易,对于买方而言,就是进口贸易。此外输入该国的商品再输出时,成为复出口;输出国外的商品再输入该国时,称为复进口。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有哪几种啊?
最常见的就这三种方式:
汇款:
“汇款”也叫“汇付”——付款人(进口商)通过银行采用某种支付工具将货款交付给收款人(出口商)的结算方式。付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转交付款方,共有四个当事人: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汇款分为三种方式:分别为电汇、信汇和票汇。
托收:
托收(委托收款)——出口商通过本地银行委托进口地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方式。
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既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托收涉及四个主要当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
同样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方式。
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
从性质上讲,信用证结算首先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为付款保证。开证银行保证当受益人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时履行付款义务。这与汇款、托收结算方式的商业信用性质不同,因而比汇款、托收结算收款更有保障。
目前全球信息越来越便捷,使用比较多的是直接办理多币种的账户,自己操作汇款、兑换、转账,比如美国CBi银行、神州付等等。
简述国际上通用的结算工具主要有哪些
国际结算的工具主要有:
1、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2、单据。包括商业单据、官方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
(1)汇票,是由出票人对付款人开发的一种票据,要求付款人于一定时间内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
(2)本票是一国的进口商(出票人)对他国出口商开立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付款票据。
(3)支票是进口商对其存款银行发生的一种书面通知,他国出口商凭票可向该行或其国外分行(或代理行)提款。
基本方式:国际上统一使用的结算方式可分为两大类:其一是收付双方不由银行提供信用,而通过银行办理结算手续,如汇款和托收;其二是由银行提供信用,使双方得到银行信用保证和资金周转上的便利的结算方式,如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是最主要的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方式是通过货币收付,结清国际贸易和非贸易交易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的具体方 式。在非现金结算制下,按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和资金流动方向的不同,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可分两种:
(1)逆汇(Honour of draft)亦称“出票法”。即由债权人主动签发票据,委托国内外汇银行通过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代向国外债权人收取一定款项。由于结算工具(如票据)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反,故称逆汇。国际贸易项下信用证、无证出口托收及非贸易票据托收结算均属逆汇。
(2) 顺汇 (Remittancl) 亦称“汇付法”。由债务人(付款方) 将款项主动提交国内外汇银行委托该行通过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将款项汇付给国外债权人(收款方)。由于结算工具 (如支付委托书等) 的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同,故称顺汇。银行办理一切汇款业务均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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