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担保抵押,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担保方式有以下四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贷款需要选择:
保证担保
由保证人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抵押担保
借款人可以用本人或第三人拥有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抵押物属共有财产时应提供全部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借款人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物的,应出具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权属不明或有争议、危房、已经或将要纳入拆迁范围以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产不能作为抵押。抵押物按规定应当进行评估。抵押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抵押合同。
房产抵押应当依法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或预抵押备案证明。
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
借款人或他人以个人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当达到贷款额度的80%以上。
以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担保后在保证期间保证人不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金额达到贷款余额80%的标准时其保证人自动解除保证。
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质押担保
借款人用国债、银行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物进行足额担保。出质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物冻结、止付手续质物由公积金中心保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怎么贷
一、贷款申请。
二、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
三、贷款审批。在确认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四、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六、放款审核。公积金中心收到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审核;
七、贷款发放。受托银行按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 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申请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哪些材料?
伴随着银行利率不断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优势进一步凸显。越来越多的人在购房过程中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如下: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1式4份(申请人签字栏需现场当面签字);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份;(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非本市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4份;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4份(未婚需提供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离异后的申贷人现单身的,除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裁定判决、调解文书原件,复印件4份外,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4份(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要复印;非本市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4份);
(6)开发商出具的预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2份(预付款+贷款额=房价);
(7)已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做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含网上备案确认单)原件1份,复印件2份;
(8)在工行城建支行办理贷款的,需提供开发商出具的《保证函》;
(9)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仅组合贷款需提供);
(10)以借款人名字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还贷储蓄存折(交行开立太平洋卡);
(11)配偶方、共有产权人未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省直分中心)开户职工需提供未办理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
(12)配偶在除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的职工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13)配偶、共有产权人为无业、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下岗、失业证明。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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