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双方共同的贷款怎么样能转到一个人名下?
夫妻离婚之后,双方的共同贷款,想要转到一个人的名下,就需要在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书中将负债问题进行划分,划分到一个人的名下。
这一种离婚协议书在两人签署之后进行第三方公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这时的负债就能够得到一个。转移从双夫妻双方的名下转成其中一方的名下,这是合情合理且合法的。在新的婚姻法中,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但凡是夫妻关系存续之间产生的财产和负债,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是负债,一旦离婚就应该平均分配。
当然,这个平均分配是按照法律条例来进行的,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议离婚的话,在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和负债进行划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若不然,则是走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就属于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般都是法院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划分。当然,也先是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就由法律进行严格的分配,这也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方式。所以说,如果想要将贷款划到一个人名下的话,最简单有效的方式还是走协议离婚。两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共同贷、贷款的承担问题进行一个规定。
总的来说,夫妻离婚之后,双方共同的贷款转移到一个人名下的办法就是签订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是走诉讼程序进行判定,同时,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转移到其中一个人的名下。以此来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是需要对我国的各种名法进行有效的学习和认知在。某些时候可能就有用的上的地方,也不至于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不知道。
夫妻离婚,双方贷款怎么样能转到一个人名下?
是否能够变更贷款人,主要看债权方(贷款一方)是否同意。如同意的情况,可以办理转移贷款。
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债务要进行分割。常见的共同贷款主要为房屋按揭贷款及车贷。
如双方已经通过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约定了归为一方所有,且后续贷款由得房一方负责还贷,双方可以向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离婚协议等材料,在考察是否具有还款能力以后,如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变更贷款人手续。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贷可以转移给配偶吗
不可以。只要夫妻关系存在,丈夫的房贷就是妻子的房贷,双方属于共同债务,不需要转移,也不能转移。只要丈夫的房贷,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使离婚了,也需要共同偿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离婚,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贷款可以转给另一方吗?
贷款转让可以理解为债务转让,在法律上是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只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不过这里还要考虑一件事,那就是银行是否同意。银行不同于个人,他们是看风险的,如果其中一方没有能力偿还贷款,银行肯定是不同意的。当然,这个协议我们可以私下签订,只要每个月给银行还贷,对方也不会干扰。
问题关键在于,转让给的其中一方,有没有还款的能力。要是有的话,提交相关申请和离婚证件,银行就会同意进行转让。
1、允许进行转让
夫妻在结婚的时候,只要是为了家庭生活产生的贷款,都会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个债务就是一人一半,双方都要努力偿还。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也会根据相应情况,进行债务的分割。如果离婚时,一方有能力或者特别大气,愿意将贷款全都转让在自己名下,那么就可以签订相关协议。
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允许出现,只要没有太多的意外,我们提供了离婚证件,银行都会同意办理个人债务的转让。前提夫妻一方同意,毕竟以后贷款都要让对方承担。
2、银行方面的考虑
贷款基本都是在银行进行,这个时候不但要经过夫妻双方的协商,还要经过银行的同意。毕竟银行是借贷者,他们必须要考虑风险,看这笔钱最后能不能收回来。这个时候就看个人征信和还款能力,在被转让的一方有能力的情况下,银行不会干扰。
可要是我们被转让的人,还款能力有限,甚至有可能无法还款,这个时候银行肯定不会同意。一旦钱要不回来,那么承担损失的肯定就是银行,银行肯定不会主动吃亏的。
3、看双方协商
实际上就算银行不同意,我们也可以私下进行协商,让前妻或者前夫每个月按时还贷。这里的前提是按时还贷,只要没有影响到银行,私下签订什么协议,银行都不会干扰。不过我们要明白这点,在未经过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协议是不作数的。假如银行有一天收不到还款,那么仍然按照夫妻两人共同贷款索要,离婚之后债务就是一人一半。
离婚不是一件小事,我们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很多时候不能一意孤行,想着给对方做些事情。像是净身出户、承担房贷一类,还是要考虑实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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