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针对建卡贫困户的政策?
听着你的描述都非常令人揪心,这种情况并非不多,而是十分罕见。令人欣慰的是你已经被确定为精准扶贫对象,有理由相信,这种窘况会逐步得到改善的。对于你这种情况是基于何种原因所致,在这我们就不纠缠了。有人又会说好吃懒做所致,这都是扯蛋,好吃懒做的人脑瓜都精灵着呢,会好吃懒做的人脑袋都较活络,你见过几个好吃懒做的人混成这样?
针对你的情况知之甚少,因而不能做出更细致的回答,只能在国家政策层面作一点肤浅的解读。精准扶贫,是国家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攻坚项目,被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它所涵盖的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的方方面面,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住房扶贫、 健康 扶贫、教育扶贫、信贷扶贫、救助兜底、养老保障、技能培训等方面。涵盖面之广,政府是下决心改变贫困这一现象的。
针对你的情况,我这里有一个实例,他的情况与你基本相似。三月份完备住房扶贫立项报批,四月份开始筹建。
正面图:
侧面图:
先得要争取立项,它是有项目指标的,所以要分期分批,像你这种情况如属实可以争取在第一批解决;在前期你可通过亲朋好友筹措建房所需资金(这部分钱并非要很多,有些材料费、匠人工资等都是可赊账的、小工部分村委会会指派义务工)。要按上面图纸施工,这个不能变。通过验收项目资金很快会打入你的个人专月账户上(一卡通)。上面那所政府援建的住房扶贫安居房现已通过验收,造价4.2万元,资金已打入个人账户。像这样你会满意吗?希望你在不久的将来也能拥有啊!
国家对于符合精准扶贫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给予了哪些优惠扶贫政策,一位贫困户大妈的一番话说出了以下几点相关政策信息。
一,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2万元,修善房屋的均0.75万元。
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房屋建筑面积,一至三人户,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为基准,由贫困户自筹一小部分资金(0.4万元)。剩余部分政府兜底。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城乡居民医保不用缴费
其原因是,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给予了以人群优惠扶持,如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别由民政局,残联,扶贫办统一认定并组织参保。
三,在 健康 扶持政策方面
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合规费用,通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补贴后,在县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费用最多不超过3000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密年度自付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费用最多不超过10000元。
四,在脱贫致富方面
国家实施靶向精准扶贫政策,以六个精准,为靶向,深得民心民意。
一,扶贫对象精准,
二,项目安排精准,
三,资金使用精准,
四,措施到户精准,
五,因村派人精准,
六,脱贫成效精准。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国家对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确实是费了心思,下了决心,下了大力气。要相信国家的政策,贫困只暂时,幸福小康才是永久的。同时我们自己也要努力,寻找属于自己的小康之路。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找准人了。首先我从事精准扶贫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相关政策是比较了解的,大概来说,专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主要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患病人员住院报销,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先住院后付费的政策,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足够的金钱去支付医药费,首先实行先住院,因此建档立卡贫困户患病人员住院看病是不愁的,而且报销的比例比一般户要高,看病花钱有一定的上限,如果医院报销比例没有达到,还可以去当地乡镇民政办去申请临时救助或者大病救助政策。
第二,学生的优惠政策,国家大中专院校专门对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有专项招生计划,也就是说,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中划定一定的录取人数,而且考上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可以在当地一次性获得3000到5000元困难学生补助,在上学的时候能优先享受学校的各项政策。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也有一定的政策。
第三,医疗保险补助政策和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只要是贫困户就可以每人享受最少100元的补助政策,只要是18到60岁之间的非在校学生,国家还会代缴100元的养老金。
1,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
2,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扶贫。
3,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扶贫资金。
4,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资金。
5,住房的改造与补助。具体哪些补多少,你根据你的情况详询一下当地扶贫办。同时,也祝你早日脱贫。
各个地区的扶贫的方式方法都是不一样的,但是脱贫的标准都是一样的把,人均可支配收入大于4000元且吃穿不愁,住房,教育,医疗都有保障!你对照一下看看还欠缺哪些吧!至于扶贫,我想对贫困户说的是:政府是扶持我们的,不是抚养我们的,脱贫致富终究是要靠自身的努力!
脱贫攻坚任重而道远,帮扶干部不容易,老百姓也不容易
现在像你这种情况在我们国家并不多见,我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原因贫困到这种地步,房子没有一间,我不知道你是否有妻儿子女,还是一个人生活?现在除非你单独一个人,身体不 健康 或者遭遇重大挫折才会形成这种地步。我也常回农村去看看,对农村现状基本了解,很少看见居无一间情况,或者根本没有。我老家是湖北黄冈市大别山区,那土砖房几乎放点柴草,一个自然村也少见,没盖楼房几乎没有,五保户国家也给大约1.5万元盖一个简易红瓦房,大约50平米左右,完全够一个人住。
在农村只要你身体没大毛病,你不好吃懒做就是在农村打一个零工,一天150元,还吃三餐加上一包烟,这样情况不会让你居无一间房。当然你也有可能是家中有人遭遇重大疾病返贫,如果是这种情况也不对头,一是住院时报销一半以上,比如13万医疗费报一半有6万多,再报大病保险2万多,余下再报贫困户补贴3万左右,你个人出多少钱?也不至于你穷成这样。现在农村贫困户我也了解,条件比较差的吃低保,因大病返贫,家中有大学生上学。费用比较高这一例给贫困户,加上有点智障残病类。主要享受减免新农合费用,和大病救助。
因为对你怎么形成这样情况我不了解,在农村除了好吃懒做才会形成这样,如果是这种情况我认为不值同情。如果你确实因重大遭遇挫折形成这样情况,建议你和村,镇联系解决办法,还有县直属单位和你对接负责人联系,精准扶贫,不落一人这是原则,他们会针对你的具体情况给你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如果你连一间房子也没有,现在政策也只是土砖危房补贴,和建房补贴,对你帮助不太大,还没有免费帮你建房政策。希望你依靠政府扶助,加上自己的努力去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
今天的问题有点长,就不赘述如何申请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了。既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了,政府将根据“两不愁,三保障”的方面对你做最基本的扶贫。
一 .教育扶贫。这是国家为了阻断代际贫困做出的努力! 学前教育和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300元。高中和高职每生每年1500 3000元不等。中职“雨露计划”每生每年5000元。大学专科入学一次性帮助3000元,大学本科入学一次帮扶5000元。
二. 健康 扶贫。 1.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时,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的缴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其余人员按200元的标准补贴。2.“985”报销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在市域内就医,免收挂号费,病历费和一般诊疗费用,在县域内住院报销90%,大病,慢性病报销80%,年度个人负担控制在5000元以下。3.超过5000元的有大病保险报销和补充医疗报销。每人每年最高限额5万元。
三.危房改造。 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应改尽改,应补尽补。每户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30000元,对特别贫困家庭最高补助5万元。对符合政策的“边缘户,特殊困难户”也可以去参照以上标准补贴。引导农户量力而行,避 免超面积建设,造成自筹资金过重而返贫致贫。 还有异地扶贫搬迁政策。地域差异,补贴标准也不统一。
关于 社会 保障兜底方面。低保金每人每年在6000元左右,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在9960元左右。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其家庭不可以进行经济状态核算。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产业帮扶等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延长保障一年,实行渐进退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50元。以上补贴可能存在差异,取决与地方财政。
还有产业扶贫。每一个地方针对当地的特色,有特色种养业补贴。 有网店补贴, 旅游 补贴等等,地域不同,产业不同,从1000元到100万的补贴。 还有“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无息贷款”。
国家扶贫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就是为了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共同享受国家发展的红利。共同富裕,小康路上不拉下一人。十四五规划已经开始,愿祖国繁荣昌盛,民生保障越来越完善!
底层漏洞太大了,就像我们农村,政策没来有的借很多钱建房子,有的在外面工作有钱都不建,现在没建的就成建档立卡户了,人均补四万多建房,上医院就交100块就可以了,还有很多扶贫政策,叫那些有房欠一屁股债的人情何以堪
首先,我们明确一下贫困户脱贫的标准。贫困户脱贫的标准是八有一超,即有稳固住房,有安全饮用水,有电用,有电视看(智能手机),有路通村屯,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人均年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既然你被建档立卡确立为贫困户,政府以及帮扶人就会对你家一户一策针对性地进行脱贫计划研究。主要的帮扶措施有教育支撑、资金扶持、住房保障(危改,修缮,加建,易地扶贫),落实小孩的义务教育保障。如果是义务教育以外比如中职高职本科这类还可以获得国家的雨露计划以及助学贷款的支撑。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可以申请国家的低保金,政府代购医疗保险以及大病保险。缺乏劳动力的,政府组织村合作社成立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村种植养殖特色产业。有文化底蕴的村落还可以发展特色 旅游 产业。缺劳力的贫困户可以通过入股合作社获得股金分红。总之帮扶人会根据你们的致贫原因进行合理的帮扶。基层扶贫狗一枚,谢谢采纳。
危房改造那是肯定有的了,不用说,要在我们这,精准扶贫户中的无房户(一级危房)是35000,二级危房15000,三级危房10000,这种情况我个人建议你去跟村委会的负责人反应一下,或者跟你的帮扶责任人说都是可以的
广西贵港市贵平专项扶贫可以贷款30万嘛
不可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17日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可知:
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额度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需追加贷款的,应在办理一笔5万元(含)以下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再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而不是一次性给予发放10万元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追加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
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利率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 ,应执行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应执行5年期以上LPR,且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也不得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只要用于脱贫户发展合法合规的生产和经营都可以。贷款发放后,如有更好的生产经营项目,允许脱贫户将贷款资金用于与借款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生产经营性用途。
4、贷款申请人为脱贫户中实际控制主要家庭资产和生产经营行为的成员,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属边缘易致贫户的,该户需未消除致贫风险且仍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人口信息库中。如户中实际控制主要家庭资产和生产经营行为的家庭成员年龄超过了65周岁,不再符合贷款条件,而该户又有生产经营项目需要资金支持,可以以家庭成员中年龄符合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含服役军人、在校学生等)申请贷款。
5、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
财政扶贫资金一般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该资金是中国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既是脱贫攻坚战的“保障钱”,也是贫困村民的“保命钱”,“什么钱就要用在什么地方”,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扶贫资金更是这样。为此,中国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会议,联合布置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专项检查工作,为“保命钱”护航。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主要是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提供5万元(含)以下(对确有能力、有需求的可追加至10万元,超出5万元部分不享受贴息)、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补偿金管理办法(修订)》政策有哪些内容?
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一)广西扶贫小额信贷进入集中还款期,对风险补偿金的启用已提上日程。
2019年,我区到期的扶贫小额信贷余额168.93亿元,占贷款余额总量(232.74亿元)的82.75%,尤其是第三、四季度,到期扶贫小额信贷33.59万户、152.79亿元,占全年到期贷款的90.44%。部分扶贫小额信贷出现逾期,亟待明确风险补偿金的补偿标准和启用程序。
(二)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问题指出广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制度不健全。审计发现,某县未按规定制定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发〔2019〕7号)要求广西银保监局和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完善自治区层面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指导县级完善风险补偿制度。
(三)市县及金融机构多次提出调整意见。
随着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形势的变化,市县和放贷银行多次要求对原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桂财农〔2017〕58号)进行修改,以合理确定风险补偿比例,并明确风险补偿金的启用程序、损失认定标准等事项。
二、修订的目的
本次修订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督促相关部门和放贷银行依法依规、扎扎实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回收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国有资产损失。
受上级政策和历史因素的影响,广西扶贫小额信贷在准入时未能严格审核,贷后管理也不如同类商业贷款严格,如果在最后的回收阶段还不能妥善做好问题授信的清收追偿工作,那必然会造成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
因此,通过本次修订,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督促各级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在2019年全区扶贫小额信贷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层层压实责任,倒逼工作落实”;督促放贷银行“切实负起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严格做好贷款的审核、发放、回收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用好用足政策、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给予放贷银行最大限度的支持,共同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和回收处置工作。
三、政策依据
(一)《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7〕42号)
(二)《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
(三)《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
(四)《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
(五)《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
(七)《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75号)
(八)《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
(九)《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
(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十一)《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70号)
(十二)《关于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开办发〔2016〕177号)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八章,共三十六条。第一章为总则,说明了《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明确了风险补偿金发放的对象和范围;第二章为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县级风险补偿金管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各单位职责;第三章为风险补偿金的来源和补充,明确了风险补偿金的来源、补充机制和拨付程序;第四章为风险补偿金的日常管理,明确了日常管理的责任部门、三方共管机制、月报制度和补偿比例;第五章为风险补偿金的启用,明确了损失认定标准、负面清单制度、风险补偿金启用程序和退回机制、业务所需材料等;第六章为风险补偿金绩效考核,明确了考核要求和缓冲机制;第七章为保障和监督,明确了监督机制和问责依据;第八章为附则,明确了文件解释机构以及其他附加条款。
五、需要说明的重点问题
(一)风险补偿金的补偿比例。
从外省的情况看,全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投放4.3亿元(其中户贷企用2.24亿元),对户贷户用资金补偿比例90%,对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不予补偿。截至6月13日,该县4300多万元的风险补偿金仅启用45万余元。从我区的情况看,自治区扶贫办、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均提出应将风险补偿比例设定为70%,而各市对风险补偿比例的意见不一,百色、河池、梧州、崇左、桂林、来宾、玉林、钦州、防城港等9个市同意风险补偿比例为70%,柳州、贺州两市建议按50%—70%执行,南宁、贵港、北海等3个市建议按50%执行。
为达到既合理分担信贷损失、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风险,又压实放贷银行清收责任、尽量提高贷款回收率的政策目的,综合考虑各方意见以及我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情况,本办法将风险补偿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到70%,并保留风险补偿金不实行限额管理的规定。
(二)明确风险补偿金和担保金的区别。
中央各部委相关文件多次强调,不得将风险补偿金混同为担保金使用。风险补偿金来源于财政性资金,是政府为了鼓励相关主体向政策鼓励发展的领域投入资源、从事经营活动、完成特定任务而给予的一种补偿资金。而担保金则是在债务人不按约履行还款责任时需承担偿还义务的资金。两者的性质和会计处理方式均有本质不同。按照上述规定,风险补偿资金不能混同于担保金、不能直接代偿贫困户的逾期贷款。否则,将违反中央文件规定,并会触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政策红线。因此,在本办法的相关条款中,明确风险补偿金只是对放贷银行的合理损失进行补偿,并确认为银行的收入。
(三)对扶贫小额信贷的合理损失进行补偿。
本办法所称合理损失是指符合扶贫小额信贷经营活动常规情形,剔除了异常因素所致损失之后的贷款损失。政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其本意是对金融机构因放宽授信条件而多承担的风险进行补偿。但是,部分放贷银行在放宽授信条件的同时,也放松了贷后管理的力度,导致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步步累加,直至出现不良。因此,对扶贫小额信贷所形成的损失,在考虑进政府力推所带来的准入风险之外,还要考虑放贷银行贷后管理松懈、清收不力的影响和个别搭乘扶贫小额信贷便车违规发放的情形。这部分扶贫小额信贷损失即为不合理损失,由县里根据产生原因和责任划分,自行协调解决。另外,本办法制订了缓冲机制,采取全区各县扶贫小额信贷损失率横向对比和阈值相结合的方式,对扶贫小额信贷损失率超过10%且高于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平均损失率的县,其新发生的扶贫小额信贷损失暂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四)风险补偿金的启用时间。
风险补偿金是减少放贷银行损失的最后一道关口,以呆账认定金额为基础来计算补偿金额。为鼓励、督促各方加快清收进度、加大清收力度,尽最大可能减少国有资产损失,风险补偿金的启用以完成呆账认定为前提。如果县级清收工作开展顺利,在较短时间内收集整理出完整的证明材料,即可按照财政部印发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财金〔2017〕9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呆账认定,并申请风险补偿金。此项制度设计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部分单位消极怠工、放慢清收工作、直接拖延至风险补偿金启动时间的现象。
(五)穷尽追索的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精神,放贷银行应在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查清贷款贫困户或企业名下财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查封、扣押、冻结,并积极跟进诉讼程序,尽快执行相关财产。上述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贫困户或企业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存款(法律不允许扣划的除外),土地(林地)使用权、相关资源承包权、房产、钢结构厂房、机器设备、车辆、股权、其他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等。
(六)怠于行使代位追索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针对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而言,贫困户未使用贷款且不具偿还能力,企业从贫困户处获得资金而对贫困户负有债务,且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专属债权。这一情形,符合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放贷银行可依此项规定直接向法院起诉企业,并将贫困户列为证人或第三人。如果放贷银行怠于行使代位权进行追索,错失清收时机,致使企业转移财产,造成贷款损失的,不纳入补偿范围。
(七)用扶贫小额信贷承接问题授信。
用扶贫小额信贷承接问题授信是指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时,企业存在资不抵债、征信逾期,或是企业原来的贷款因违法违规被要求收回等情形。这种情况属于非正常发放的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由县级协调解决。
(八)对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部分的解决途径。
本办法明确规定,由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放贷银行对因不正常、不合理发放而造成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的扶贫小额信贷进行成因分析、责任划定和组织协调,以确定政银分担比例。这部分扶贫小额信贷的补偿不受本办法约束,不得使用风险补偿金,由县级在充分尊重历史事实、保障各方合理诉求、维护脱贫攻坚大局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补偿方案。
(九)其他相关问题。
1.本办法第四条所提“符合条件”指的是发放了扶贫小额信贷且不存在违法违规发放的情形,侧重点在于不存在违法违规发放的问题。
2.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所提市场化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是指放贷银行依照相关规定将进行债权转让,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的做法,包括但不限于单户债权转让、批量不良转让、不良资产证券化、基金方式进行不良贷款转让等方式。市场化方式进行不良贷款处置后,放贷银行即可依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财金〔2017〕90号)进行呆账认定,并完成风险补偿和呆账核销等工作。
3.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所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在与县里首次开展合作前,以正式文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准入。自治区财政厅在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列入准入名单。自治区财政厅将定期向社会公告准入名单,并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
对于扶贫贷款政策解读和扶贫贷款是什么意思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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