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物有哪些
下列财产可作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一、借款人有权自主支配的房产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系共同享有住房的,在取得共有人同意证明后,可按借款人所有产权的份额设定抵押;购买现房的,可凭所购房产的产权证书和保险单设定抵押权;购买期房的,可凭购房合同设定抵押权。二、贷款人认可的属于借款人或担保人所有的各种有价证券(包括定期存单)及其他财产。下列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一、 土地所有权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三、 不能强制执行 或处理的;四、已经设定抵押的;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督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或强制措施的;六、依法不得抵押或质押的其他财产。相关法规第九条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必须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贷款行认为要公证的,借款人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公证及登记费用由借款方负担。第十一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其 抵押物价值 的确认,可由贷款人或其认可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经抵押权人确认。评估费用由借款人负担。第十二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借款合同签订前到保险公司按指定的险种办理或由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借款的全部本息;投保期至少要长于借款潮半年;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贷款人权益的限制性条款;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第十三条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其房产证、保险单据由货款人保管。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抵押或质押双方应证式 签订抵押合同 或质押合同,并详细开列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解除。抵押或质押解除后,贷款人将抵押物或质物归还借款人。第十八条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在借款人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基础上,必须由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有效担保。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中国工商银行开户,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应为借款人所在单位;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必须在贷款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办理中国银行个人消费类贷款抵质押物会有哪些规定?
中国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的抵押物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本人拥有合法、完整所有权,符合《担保法》规定的可抵押房产(包括住房和商业用房),以及符合中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农民住房财产权,且没有被抵押给其它债权人(根据以前的贷款合同已抵押给中行的除外,但应在原经办机构办理)。
2、以第三人拥有所有权或借款人与第三人共同拥有所有权的抵押物申请中行个人消费贷款时,必须由此抵押物的所有权人或共同所有权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当面签署所有相关文件资料。若按份共有,申请人应提供所有权证明,明确其所占份额;若为共同共有,申请人应提供其他共有人一致声明同意的书面文件。
3、用作抵押的商业用房必须具备独立产权、可单独处置且地段好、升值潜力高(具体标准详询当地中行网点)。
4、如借款人有多个抵押物,可以合并申请一个抵押循环额度,也可以分别申请多个抵押循环额度,但是多个抵押循环额度不能共用同一抵押物。
因个别地区业务存在差异,详细信息请您咨询中行受理网点或者致电中行客服热线95566(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请致电+8610-95566)进行咨询。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私人借款抵押物怎么办
私人借款抵押物的处理具体如下:1、把银行需要的资料备齐。2、银行会在贷款人提交资料以后进行相应的审查,如果资料有误或不齐全,会要求贷款人重新提交。3、审核通过以后贷款人将自己所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交给银行收押。4、借贷双方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5、公证以后贷款就成功了,银行会开始向贷款人划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个人能用房产证做抵押贷款吗
当然可以。只要你愿意把自己的房产证作为抵押,是可以贷款的。这样的风险是,如果贷款人不及时归还贷款,放款人就可以把你的房子作为抵押物进行拍卖。当然,别人拿你的房产证贷款,这个得你本人同意,并且亲自到场办理手续才可以的,如果只是别人拿了你的房产证去办理贷款,这个是不行的。一般谁会愿意拿自己房产证给别人贷款的,这个得想清楚了。
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补充资料:
一、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抵押贷款办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对于个人借贷款抵押物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抵押物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