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利率
; 在住房公积金备受青睐的同时,人们也愈来愈关心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预期年化利率。2016年宁波贷款额度及预期年化利率并未公示,下面是宁波2015年的贷款额度及预期年化利率,预计今年也不会有过多的调整。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00万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的缴存基数之和×贷款系数×12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1.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贷款期限均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4.贷款期限最长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2015年宁波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
1.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

宁波:公积金住房贷款最高贷100万元
5月31日,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支持首套购房需求,满足合理的“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帮扶房地产企业纾困,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该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孩三孩家庭限购区可再买一套
《通知》要求,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
举例来说,职工小王,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住房公积金余额5万元,第一套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新政实施前,小王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0万元(5万元*12=60万元,达到额度上限40万元)。新政实施后,小王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5万元(5万元*15=75万元,未达到80万额度上限)。
职工小李,生育二孩,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住房公积金余额7万元,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新政实施前(2022年1月1日起,最高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小李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0万元(7万元*12=84万元,达到额度上限80万元)。新政实施后,小李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20万元【7万元*15*(1 20%)=126万元,达到额度上限120万元】。
有未成年子女的宁波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四区”)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宁波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宁波市住建局表示,二孩三孩家庭因新增人口产生的居住需求,属于合理改善型需求,故在新政实施前规定的购房套数上增加1个购房名额。
推行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制度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同时,调整优化集体土地住宅征迁评估机制,提高房屋征迁货币安置比例,推行征收安置房票制度。持房票可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向持有房票的购房人提供购房优惠,房票也可以按照兑付规则申请到期兑付或者提前兑付。相关部门和地区已在制定政策制度及操作细则,适时发布。
《通知》要求,坚持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根据供需关系,实施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差别化供应调节,保持合理房地价差,合理统筹优化商住配建比例。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普通商品住宅地块,实施意向预申请的,剩余出让金按照意向预申请相关要求缴纳;不实施意向预申请的,剩余出让金可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纳。
宁波市住建局解读土地供应的变化表示,一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在三江沿线、东部新城等核心区域,增加优质纯住宅用地供应,打造标杆品质楼盘,丰富市场产品类型,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购房需求,提升城市品质。二是为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成本,保持合理利润率,提高房企拿地积极性,新供土地将调整房价、地价限价,使房地价差更趋合理。三是住宅供应结构上,将增加住宅供应紧张片区用地供应量,并结合市场需求统筹商办配比数量,减少过剩配套。
企业可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宁波土地竞买保证金
对于帮扶企业纾困,《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替换商品房预售项目的预售资金相应监管额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不得拒绝接受合规的银行保函。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宁波土地竞买保证金,但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5天。引导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快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的审批、发放。
同时,宁波将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加强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实现涉房风险闭环管理;加大涉险项目房企解困帮扶,鼓励国有企业参与项目重组,盘活项目;规范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打击涉房虚假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宁波市住建局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允许临时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宁波竞买土地保证金的问题,为规避风险,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才能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同时,在资金安全保障方面,房企需及时归还该笔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5天,房企的母公司或总公司要为该笔资金的按期归还提供承诺或担保;为保证预售资金的按时归还,资规和住建部门将在土地竞拍、资金使用及归还阶段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对用于支付保证金的预售资金进行闭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在商品房预售方面,宁波一是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普通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条件为“高层达到三分之一、多层结顶”,绿色建筑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可以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为推广建筑工业化进程,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新政实施后,装配式建筑占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及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的,也可以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二是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每批次预售建筑面积由原来的不少于5万平方米暂调整为不少于2万平方米,每批次间隔时间由原来的不少于3个月暂调整为不少于1个月;对于拟售商品房全部为商业办公用途商品房的项目或批次,不受每批次最低2万平方米的限制,属地住建部门视情灵活掌握。
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
宁波公积金中心最高可以贷款的额度为六十万元,前提需要申请人已连续上缴住房公积金满两年。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介绍: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2021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的缴存基数之和×贷款系数×12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拓展资料】
一、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二、小额信贷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1.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2.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3.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三、贷前调查的法律内容
1.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2.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
3.关于借款人的借款条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户;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对外投资是否超过其净资产的50%;借款人的负债比例是否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4.关于担保对于保证担保的,对担保人的资格、信誉、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调查。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宁波公积金最新政策2022
保障合理居住需求,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一)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购买改善性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
(二)有未成年子女的宁波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四区”)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宁波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三)加快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审批、发放,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最高贷款额度60万首次申请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其他贷款不超过40万。二、按照个人公积金余额规定倍数发放贷款1.单笔贷款金额应小于或等于缴存余额乘以相应倍数的积;2.夫妻双方均在省直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缴存账户余额为夫妻双方余额之和;3.此次申请贷款前6个月未办理柜面提取业务的,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认定,其他情况按实际余额认定;4.贷款申请前6个月在柜面办理过提取业务的,按实际余额认定;5.缴存时间不满1年的,倍数值为15,缴存时间超过1年的,每超过1年倍数值增加1;6.异地贷款依据缴存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三、每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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