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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的背景与前景
我国移动支付被国际称作中国新时代的“四大发明”之一,近年来更是得到了广泛的普及,目前已经成为了我国众多消费者日常的主要支付方式。随着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机构抢占支付市场,银行业为应对来势汹汹的竞争,也相继与第三方合作推出移动支付方式,2019年银行业移动支付笔数首次突破万亿笔。
多重因素推动移动支付普遍化
随着我国移动支付技术的不断提升,继扫码支付普及之后,生物识别、ETC等技术与网络支付业务深度融合,催生出了更多移动支付方式,如支付宝推出集软硬件为一体的刷脸支付产品“蜻蜓”,微信支付也推出了可接入POS机的刷脸支付产品“青蛙”。目前,移动支付已经成为了我国消费者日常使用的主要支付方式。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数据显示,在使用移动支付的用户中,有69.6%的用户每天使用移动支付,有19.7%的用户每周至少使用3次移动支付。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移动支付具有支付方便快捷、高度融合性、环保与卫生等先天优势,因此移动支付逐渐成为了国人心目中无可替代的支付新宠。在消费者市场调研中,有92.4%的消费者表示选择移动支付的最主要原因是其操作简单且方便;有80.3%的消费者表示使用移动支付是因其无需携带现金或银行卡。当然,商家的支持与促销活动也推动了我国移动支付的使用率,有64.4%的消费者选择移动支付方式是因其优惠促销活动多。
扫码支付成主流,闪付方式显著提升
我国移动支付主要包括二维码支付、闪付、跳转第三方客户端支付等,扫码支付是我国最早推行的移动支付方式,目前无论是在日常购买商品还是在乘坐交通工具等日常消费场景中,国人均可使用扫码支付,因此其市场渗透率也较高,在移动支付方式中使用率占比高达92.6%。但近年来,各大商家也纷纷推广比扫码支付更为方便快捷的“闪付方式”,2019年闪付方式的使用率较上年有了明显的提高,从2018年的27.2%上升到2019年的49.9%。
各大银行为应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竞争,也加紧推出移动支付功能及应用,在2016年后相继推出了华为付、小米付、Apple pay、三星付等一系列移动支付功能。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移动支付金额占比有了明显的提升,从2015年的5.1%上升到2019年的13.9%。2019年中国银行业移动支付笔数高达1014.31亿笔,实现347.11万亿元的交易额。
—— 更多数据及分析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移动支付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第三方支付产生的背景是什么
第三方支付采用支付结算方式。按支付程序分类网络支付工具的背景,结算方式可分为一步支付方式和分步支付方式,前者包括现金结算、票据结算(如支票、本票、银行汇票、承兑汇票)、汇转结算(如电汇、网上支付),后者包括信用证结算、保函结算、第三方支付结算。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结算归属于贸易范畴。贸易网络支付工具的背景的核心是交换。交换是交付标的与支付货币两大对立流程的统一。在自由平等的正常主体之间,交换遵循的原则是等价和同步。同步交换,就是交货与付款互为条件,是等价交换的保证。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现货标的的面对面交易,同步交换容易实现;但许多情况下由于交易标的的流转验收(如商品货物的流动、服务劳务的转化)需要过程,货物流和资金流的异步和分离的矛盾不可避免,同步交换往往难以实现。而异步交换,先收受对价的一方容易违背道德和协议,破坏等价交换原则,故先支付对价的一方往往会受制于人,自陷被动、弱势的境地,承担风险。异步交换必须附加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才能顺利完成。
同步交换,可以规避不等价交换的风险,因此为确保等价交换要遵循同步交换的原则。这就要求支付方式应与交货方式相适配,对当面现货交易,适配即时性一步支付方式;对隔面或期货交易,适配过程化分步支付方式。过程化分步支付方式应合网络支付工具的背景了交易标的流转验收的过程性特点,款项从启动支付到所有权转移至对方不是一步完成,而是在中间增加中介托管环节,由原来的直接付转改进到间接汇转,业务由一步完成变为分步操作,从而形成一个可监可控的过程,按步骤有条件进行支付。这样就可货走货路,款走款路,两相呼应,同步起落,使资金流适配货物流进程达到同步相应的效果,使支付结算方式更科学化,合理化的应合市场需求。
传统的支付方式往往是简单的即时性直接付转,一步支付。其中钞票结算和票据结算适配当面现货交易,可实现同步交换;汇转结算中的电汇及网上直转也是一步支付,适配隔面现货交易,但若无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会导致异步交换容易引发非等价交换风险,现实中买方先付款后不能按时按质按量收获标的,卖方先交货后不能按时如数收到价款,被拖延、折扣或拒付等引发经济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
在现实的有形市场,异步交换权且可以附加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来进行,而在虚拟的无形市场,交易双方互不认识,不知根底,故此,支付问题曾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卖家不愿先发货,怕货发出后不能收回货款;买家不愿先支付,担心支付后拿不到商品或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博弈的结果是双方都不愿意先冒险,网上购物无法进行。为应合同步交换的市场需求,第三方支付应运而生。支付宝(alipay)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由阿里巴巴集团CEO马云先生创立。马云进入C2C领域后,发现支付是C2C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因此就想出了支付宝这个工具,支付宝最初仅作为淘宝网公司为了解决网络交易安全所设的一个功能,该功能为首先使用的“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由买家将货款打到支付宝账户,由支付宝向卖家通知发货,买家收到商品确认后指令支付宝将货款放于卖家,至此完成一笔网络交易。2004年12月支付宝独立为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2005年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马云首先提出第三方支付平台。
第三方是买卖双方在缺乏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的情况下的资金支付“中间平台”,买方将货款付给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第三方提供安全交易服务,其运作实质是在收付款人之间设立中间过渡账户,使汇转款项实现可控性停顿,只有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才能决定资金去向。第三方担当中介保管及监督的职能,并不承担什么风险,所以确切的说,这是一种支付托管行为,通过支付托管实现支付保证。
支付宝是谁发明出来的?
名义上是阿里巴巴推出了支付宝这种网络支付工具。
但是这样的支付手段,具体的发明人无从考究。
我举个例子,腾讯QQ,点对点聊天工具,
是以色列的两个了小伙子发明出来的,
但是马化腾引入到国内,就一炮而红。
严格意义上讲,马化腾只是推广者,受益者,不是发明者。
还有中本聪发明了分布式记账程序,有了比特币。
但是现在有更多的虚拟货币,都是基于中本聪的理论基础开发出来的。
关于网络支付工具的背景和网络支付环境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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