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当前的新患肺炎,香港银行推出了哪些应对疫情的金融支援措施?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每个地区都在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严重打击香港经济,香港大部分银行已经宣布推出临时纾缓措施,其中包括包括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个人及工商客户按揭贷款可以暂时“还息不还本”。 同时金管局已协调香港银行业为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支持措施,协助其抵御疫情冲击。
1.对于企业
银行大多都认为在此次疫情中,受到疫情冲击的中小企业众多、涉及层面非常的广泛,除了零售、餐饮,酒店这些消费行业以外,其中还包括进出口和运输行业同样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银行为了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香港银行已经推出相应的支援措施。采取的措施有很多,例如延迟还款或贷款展期,进一步减免费用,提供无抵押贷款产品予以企业应急,设立特快审批通道处理贷款申请,为进出口行业延长贸易融资还款期以配合被疫情拖长的贸易周期;允许用户申请将贸易融资额度暂时转为现金透支额度,使企业可以灵活调配资金;为部分受影响的运输行业客户提供还息不还本或贷款展期安排等。这些支援措施都能够有效帮助到中小型企业。
2.对于个人
香港银行均已经或将于短期内推出纾缓个人财务困难的措施,其中包括容许住宅按揭贷款暂缓偿还本金、减免信用卡借款费用等。
(1).住宅按揭贷款暂缓偿还本金的安排,金管局在会上表明,尽管银行在正常情况下须遵守住宅按揭贷款期不超过30年上限的监管要求,但如果客户有特殊需要,银行可以根据个别情况弹性处理贷款年期上限。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在会上表示,鉴于银行为借款人提供“还息不还本”或贷款展期的安排,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也会允许使用“按揭保险计划”的借款人申请这些措施。
(2).减免信用卡借款费用,减免一部分信用卡借款所产生的一部分费用,减轻还款的压力。
总的来说,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香港银行都做出来相应的金融措施,减轻了大家的负担,同时让很多小型企业以及个人度过了难关。
疫情属不属于不可抗力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我国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规定要件,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从而减轻或者免除相关一方当事人的相应的责任。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新冠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
不能预见: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在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合同当事人来说,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合同当事人就应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有一定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则该合同的当事人就应该预见到。另一个标准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年龄、智力发育状况、知识水平,教育和技术能力等来判断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
不能避免: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性。
不能克服: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后果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那么这个事件就不是不可抗力事件。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突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按照甲类传染病的标准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停产停工,居民居家隔离,从其产生和形成的突发性、传播和影响的广泛性及控制和阻断的艰巨性来看,新冠肺炎疫情确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
疫情期间贷款还不上,影响征信记录怎么办?
本轮疫情期间,
停工停产、收入断档,
房贷、车贷、
信用卡透支还不上,
影响征信记录怎么办?
近日,记者采访了
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
相关负责人。
“四类群体”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据介绍,在此之前,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有四种情况,经我市商业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做逾期记录,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意见》指出,四类群体分别为: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但未住院隔离人员;
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
上述四类群体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
因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可向接入机构提出逾期征信记录调整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信息、申请原因、申请事项等内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具体材料为——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人员:提供医院或疾控部门出具的收治或隔离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病历、住院证明或出院小结等。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但未住院隔离人员:提供隔离观察地居委会(社区)、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出具的隔离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信息主体隔离的资料。如所在地政府的隔离告知书、集中隔离公告、交通管理公告、信息主体的交通往来凭证等。
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如政府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工作单位或居委会(社区)、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证明,医疗部门或疾控中心工作证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调令、通知或工作记录等。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向商业银行提出逾期征信记录调整申请,并按照商业银行要求提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有关材料,如收入状况证明、失业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停工通知、银行流水、纳税记录、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或企业法人真实性承诺等。
那么符合上述条件的群体应该如何申请呢?据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符合的群体可携带相应证明文件,前往附近银行网点提出申请。也可登录网上银行、下载银行官方APP,或关注对应银行官方微信,找到咨询板块,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同时,还可致电银行客服或向银行客户经理咨询。
因疫受困企业可依调整后报送信用记录
受本轮疫情影响,我市中小微企业普遍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稳企业保就业支持政策,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年内还本付息资金压力,3月31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的通知》。其实,更是对因此次疫情而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逾期记录进行调整。
“本次徐州出台的12条金融助企纾困政策,其中有一条明确规定了人民银行各支行和各银行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优化信用报告服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等导致还款逾期及其他不利影响,不应单独作为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的因素,贷款质量分类结果可沿用疫情发生前的分类结果。各银行机构要合理安排逾期贷款信用记录报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在配套政策方面,《通知》还明确,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执行上述政策产生的流动性问题,人民银行可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对于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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