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一般是在十一月初到十一月中旬进行发放,但每个地区的政策不一样,所以最终贷款到账时间要以实际情况为准,不过通常都不会超过十一月月底。如果款项迟迟不拨付,客户可以打电话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工作人员,或向学校相关负责人员咨询也行。大家应该都知道上大学的费用是比较高的,对于一些家庭来讲只能申请贷款来完成自己的学业。在今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已经开启了,那么, 2021申请助学贷款何时截止?国家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带着这些问题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2021申请助学贷款截止的时间
一、202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截止时间每个地区都不一样,但大部分地区截止时间是在9月30日。像贵州锦屏县2021年助学贷款时间将持续到9月30日,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同学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而甘肃临洮县8月11日-8月12日为在校生首次贷款办理,7月22日-8月10日 在校生续贷办理。下面带来部分地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截止时间如下:
1.河北
开发银行办理时间:7月15日-9月20日;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起止时间:7月15日-10月15日。
2.山东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要求,2021年全省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现场集中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
3.湖南
7月15日起,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称“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4.海南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对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排,受理起止时间为7月26日至9月9日。
二、2021国家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一般情况下,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助学贷款时间9月-12月,但不同的省份放款时间会有不同,但大部分放款时间都集中在11月中旬。虽然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放款的时间,但贷款到账时间的早晚并不影响学生正常报到,学生在开学时可持贷款合同到校报到,不会影响学生入学时间。
三、国家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另外,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条件一: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条件二: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条件三: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条件四: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条件五: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条件六: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条件七: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能到账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时间一般是在申请助学贷款当年的11月左右,在申请助学贷款时通常会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号,助学贷款一般都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在11月左右经过支付宝平台将贷款发放至申请人的支付宝账号里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全国各地办理时间汇总!
; 在我国,每年有许多大学学子需要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2018年后半年,全国各个省份逐渐进入了办理时间。今天就为大家详细说说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
根据掌握的情况,全国各地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并不相同。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下各省的详细情况。
湖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从2018年7月15日开始,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甘肃:续贷从8月1日开始办理,首贷从8月17日开始办理。
重庆:江北区从8月1日开始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大渡口从8月2日开始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贵州:在校学生续贷和首贷从2018年7月11日开始,新生首贷从2018年8月16日开始。
广西:将从2018年7月16日开始接受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
云南:云南昆明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从2018年7月15日就可以办理了。
宁夏:宁夏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理时间从7月15日开始。
吉林:吉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从7月23日开始。
山东:在2018年,山东将从8月1日起开始开始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陕西:陕西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办理的时间为2018年7月1日。
湖南生源地贷款首贷,监护人可以不是父母陪同么?监护人为哥哥或姐姐可以嘛?
你是办理助学贷款,监护人可以不是父母进行陪同,可以是你的哥哥姐姐,他们作为监护人也可以作为担保人,然后就可以申请贷款。但是得注意担保人以及被担保人的征信足够,征信过低也是不能贷款的。
拓展资料:
(一)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 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 借款人借款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2、不能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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