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贷款,小股东不签字怎么办
有限公司贷款,小股东不签字:
① 和小股东进行协商;
② 告知其贷款对于公司发展的重要性;
③ 并对贷款的风险进行告知;
④ 如协商无果,可尝试让小股东出让股权;
⑤ 可寻求其他借款渠道,如写借条向其他公司或个人进行借款。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条
今A借给B人民币XX元整,即¥XXXXX元,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限X个月,利率为每月X%,利息共计人民币XXXXX元整,即¥XXXX元,全部本息于XXXX年XX月XX日一次性偿还。
企业在银行贷款股东不同意银行仍然放款,银行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不会
法人没有签章,银行是不会审批放款的。与股东无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大股东在小股东不知情情况下向银行贷款,后来还不上贷款,请问小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不需要承担责任。股东以个人名义借款的属于个人债务,其他股东没有责任。以公司名义借款的,要区分实际情况,如果借款合同有公章,借款入公司账户,第三人不知情,属于公司债务,以公司资产清偿,该股东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追偿。如果借款合同不足够认定为公司债务的,按个人债务处理。
法律分析
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股东只要按照规章足额缴纳了出资,那么公司对外所欠的债务跟股东是没有关系的。因此你不需要承担返还的义务。只有在对方能证明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存在混合,即公司受股东的控制,在业务和收益上与股东混合,公司的钱都进入股东的账号,那么股东是需要与公司一起承担法律责任。但从你股东离开公司1年多,没有参与公司任何决策来看,股东与公司是严格分开的,因此股东不须与公司一起承担法律责任。只有股东没有尽到规定的出资额,那么在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时,股东需要在未出资的限度内承担法律责任。打个比方,股东按照规定需要出30万,但实际上股东只是出了15万,那么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比如还差30万,那么股东就需要在其未缴纳的15万内承担责任,即股东只需要还30万中的15万。这个也是股东有限责任的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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