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符合如下条件:1、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3、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4、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5、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6、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贷款额度: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法律分析:(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5)有《民法典》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
申请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并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申请人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
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公积金贷款;
离退休的人员在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北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夫妻两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符合如下条件:1、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5、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6、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贷款额度: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和额度分别是怎样的?
1.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额度最高可贷120万。
2.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3)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
4)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5)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6)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3.贷款额度: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拓展资料:
1住房公积金,在我国是有明确的法律定义的,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一般简称其为公积金,后面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所说的公积金就是指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性的储蓄金,国家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买得起房,每月从大家的工资中扣一部分钱存起来,同时单位也同比例的为员工存一笔钱,不管是个人缴存部分还是单位缴存部分,都会存入员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都是员工的钱,等到员工需要买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时候就可以把这笔钱取出来用。可见,为了让大家住上房,国家真是操碎了心。
北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北京 市 公积金贷款 政策: 在北京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缴存职工在北京购买自住住房,符合缴存条件,且夫妻双方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 个人贷款 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若购买政策性住房,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若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若为在职期间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 退休 职工,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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