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作人员把贷款客户介绍给贷款公司拿回扣,是违规还是违法?
1.
第一种:给客户房贷款的同时要求客户回报,回报的方式主要是用贷款的一部分资金作为存款、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保险产品等等,这样,客户经理可以多拿不少提成;
第二种:有些客户贷款的资质不足,客户经理可以想办法帮客户放款条件或者制造虚假的资质,搞定贷款,但是要求提高贷款利率,超过银行收取的部分就直接进自己的口袋。
2.
回扣是指:
(1)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
(2)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
银行行在放贷时在贷款中回扣十万元这个贷款合法吗
不合法,银行工作人员把贷款客户介绍给贷款拿回扣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具体规定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八十四条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银行放贷款的回扣是什么
银行放贷款的回扣有两种意思:
1、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回报的方式主要是用贷款的一部分资金作为存款、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保险产品等等,这样,客户经理可以多拿不少提成;
2、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有些客户贷款的资质不足,客户经理可以想办法帮客户放款条件或者制造虚假的资质,搞定贷款,但是要求提高贷款利率,超过银行收取的部分就直接进自己的口袋。
按照《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5条第3款对账外暗中的规定:“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作假账等。”也可以理解为,账外是指不入正规财务账,暗中是指不在合同、发票中明确表示。
扩展资料:
回扣包括两种:
一种是账外暗中的回扣,即《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另一种是“账内明示”的回扣,即回扣记入正规财务账,并且有据可查,如发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表示。两种回扣方式中,账外暗中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账内明示是法律所允许的方式。其中,只有账外暗中的回扣才构成商业贿赂,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是从别处拿出物品以给予买方,虽然不构成回扣,但它同样构成商业贿赂,这也是回扣与商业贿赂的一点区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回扣
银行员工介绍客户去别的地方贷款
银行工作人员把贷款客户介绍给贷款公司拿回扣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银行工作人员违背了职业道德,而且还是犯法的。
拓展资料:
一、具体规定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八十四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二、贷款指国家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所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按期限长短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按有无担保划可分为信用和担保贷款,按贷款的使用对象和用途可分为农村工商、消费贷款等,按个人贷款的种类可分为个人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的贷款可以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并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或“长期借款”科目进行核算,然后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贷款利息。
三、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帮人贷款抽取佣金是否违法
帮人贷款抽取佣金违法。
法律分析
农发行的职员帮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工行贷款,抽回扣,是一种合法行为,没有法律制约,但是他违反了公司的制度,要接受公司的行政处理,虽然抽回扣合法但是由于要交个人所得税,因此数额大小很有关系,有可能涉及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违法。回扣数额巨大就构成犯罪。帮人贷款收取佣金的行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认定该行为为违法行为,需要签订一定的文书来使该行为的合法 农发行的职员帮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工行贷款,抽回扣,是一种合法行为,没有法律制约,违反了公司的制度,需要接受公司的行政处理,虽然抽回扣合法但是由于要记交个人所得税,因此数额大小很有关系,有可能涉及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违法。回扣数额巨大就构成犯罪。农发行的职员帮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工行贷款,抽回扣,是一种合法行为,没有法律制约,但是他违反了公司的制度,要接受公司的行政处理,虽然抽回扣合法但是由于要记交个人所得税,因此数额大小很有关系,有可能涉及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违法。回扣数额巨大就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在银行贷款的回扣是多少
您好,这个具体的每个银行都是不同的。回扣的意思: 卖方从买方支付的货款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根据是否采用账户外保密的方式,返利可以简单地分为“账户内显式”返利和“账户外保密”返利两种。第一种方式是要求客户归还,同时给予客户住房贷款。返还方式主要是将部分贷款资金用作存款,购买金融产品、购买保险产品等,这样客户经理可以获得大量的佣金;第二种:部分客户贷款资质不足。客户经理可以想方设法帮助客户提供贷款条件或制造虚假资格获得贷款,但他要求提高贷款利率,超过银行收取的部分将直接进入自己的口袋。
拓展资料:
1、银行贷款监管人索要回扣不属于犯罪,但属于违反金融运作的常规。犯罪是指对犯罪的各种内外特征的高度准确概括。它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准确而简短的描述。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体概念和混合概念。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一种形式与本质相统一的混合犯罪概念,即违法。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按照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给需要资金的人,并约定还款期限的一种经济行为。
2、而且,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发展时期,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的贷款种类也不同。例如,美国的工商业贷款主要包括一般贷款限额、流动资金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主要采取票据贴现、信用账户等形式。和透支账户。事实上,这非常简单。对于银行贷款,客户经理自己贷款,在银行有佣金。不过佣金不高,但是可以在客户那里做文章。从两个方面:第一种方式是要求客户归还,同时给予客户住房贷款。返还方式主要是将部分贷款资金用作存款,购买金融产品、购买保险产品等,这样客户经理可以获得大量的佣金;第二种:部分客户贷款资质不足。客户经理可以想方设法帮助客户提供贷款条件或制造虚假资格获得贷款,但他要求提高贷款利率,超过银行收取的部分将直接进入自己的口袋。
3、银行贷款的回扣有两个含义: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货款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返还方式主要是将部分贷款资金用作存款,购买金融产品、购买保险产品等,这样客户经理可以获得大量的佣金;根据是否采用开户保密方式,返利可简单分为“开户明”返利和开户保密返利两种。部分客户贷款资质不足。客户经理可以想方设法帮助客户提供贷款条件或制造虚假资格获得贷款,但他要求提高贷款利率。超出银行收费的部分将直接进入他自己的口袋。
4、根据《禁止商业贿赂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财务账户中清楚、真实地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管理的收支情况”。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承诺,包括未记入财务账户、转入其他财务账户或虚假账户的行为。是指不包括在正式的财务账户中,隐含的意思是在合同和发票中没有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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