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现在的经营贷款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离婚一般是不会影响贷款的。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可知,只要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不挤占挪用贷款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就可以申请贷款。
夫妻一起贷款后离婚了,一方还可以重新贷款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其中也包括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时确定承担的比例。一般来说,如果是房屋贷款的话,通常是由获得房屋一方承担离婚时房屋尚余的贷款。
根据您的问题描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的款,在离婚时应当对贷款的承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在离婚后,如果您需要从银行获得其他贷款,则需要由您本人前往银行进行咨询,不同的银行判断是否发放贷款的考虑因素有所不同。例如有的银行会考虑您的偿债能力,您名下目前是否还有其他贷款,您名下是否有可供抵押的财产等等,建议您去意向贷款的银行进行咨询。
夫妻一起贷款后离婚了,一方还可以贷款吗?
夫妻一起贷款后离婚了,一方还可以进行贷款。向银行贷款的条件是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等,如果符合以上条件那么离婚后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就婚前关系存续期间该笔贷款是否为共同债务,夫妻一起贷款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夫妻共同签字、夫妻一方贷款后另一方予以追认那么该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后,就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或者一方追偿,一方承担后有权要求另一方偿还应承担的份额。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离婚前夫妻一起贷款,离婚后您还可以进行贷款,向银行贷款的要件是贷款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的银行可能会要求进行抵押或者质押等,因此能否再次贷款与是否离婚、离婚前有无贷款无关。
离婚后约定好前次贷款偿还方式,由一方承担还是双方承担,承担比例等,离婚后仍可以向银行贷款。如果离婚前贷款的偿还情况没有约定清晰或者没有约定,导致您陷入到债权债务纠纷当中,那么很有可能导致您的信用受损,从而无法再次贷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离婚会影响贷款额度吗?
离婚对贷款额度的影响不大,银行在审核借款人资信条件时,主要参考其工作、收入、资产情况、征信报告等,如果申请人离婚,但是其他方面的资信条件比较优良,那么,是不会影响贷款额度审批的。
不过,如果借款人因为离婚导致个人负债率变高,且名下没有房产、车辆等,经济来源也不理想,那么对贷款的影响就比较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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