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取方法如下:
1、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提取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人类型可选择借款人本人或借款人配偶,选择借款人配偶时,需在“身份信息及婚姻信息栏”中录入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点击“婚姻关系查询”,婚姻信息验证准确的才能办理。
2、在“提取信息栏”中录入本次提取金额,在“提取还贷信息栏”中选择还款类型,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还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申请成功,如信息有误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此次申请。
3、职工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即时将提取资金偿还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结。
南京公积金提取的不同情况
1、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理条件: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账户封存已达2年以上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办理要件:
1)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制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
2)离职证明或社保缴费清单;
3)身份证;
4)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3)办理方式: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提取类)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4)提取额度:全部缴存余额。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2、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理条件: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医保(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支付达6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办理要件:
1)医疗费发票或医保报销明细(可带患病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到社保服务网点自助打印医保报销明细);
2)提取职工与患病人关系材料;
3)身份证;
4)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3)办理方式:
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提取类)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4)提取额度:不超过医药费总额与医保统筹支付金额之差。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5)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3、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理条件:
1)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购买拥有产权的预售商品房,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予提取;
5)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2)办理要件:
1)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首付款增值税发票;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4)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3)办理方式:
1)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提取类)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2)网上办理。在南京市主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需按以上材料内容填写相关提取申请信息。
(4)提取期限:自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5)提取额度: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6)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柜面提取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网上提取即时审批完毕。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对于南京公积金的提取步骤如下。首先,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提取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人类型可选择借款人本人或借款人配偶,选择借款人配偶时,需在“身份信息及婚姻信息栏”中录入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点击“婚姻关系查询”,婚姻信息验证准确的才能办理。接着,在“提取信息栏”中录入本次提取金额,在“提取还贷信息栏”中选择还款类型,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还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申请成功,如信息有误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此次申请。最后,职工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即时将提取资金偿还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结。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今起,南京提取公积金无需《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起,南京人办理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更方便了!该中心对办理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予以大幅调整优化。
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用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3月1日起,该中心对该业务进行了如下优化:
一是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职工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无需再到贷款银行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直接携带身份证就可以在银行网点办理,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理。
二是增加办理网点。办理网点在缴存银行网点的基础上,新增了贷款银行网点,职工可就近选择任一网点办理还贷提取;如职工在办理还贷提取的同时,还要以自有资金办理提前还款,请到贷款银行网点办理。
三是实现实时办结。中心通过调整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结算方式,实现该业务的实时办结。
另据悉,2018年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321.94亿元,首次突破了300亿大关,发放公积金194.75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套数占全市同期房产销售套数的28.21%,占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预计2019年,该中心将归集326亿元住房公积金。
【一站受理、实时办结指南】
一、办理条件
在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办理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结婚证(配偶提取提供)。
三、办理地点
借款人的贷款银行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职工同时申请以自有资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到借款人的贷款银行办理。
四、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办理材料到办理地点申请,实时办结。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仲敏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1、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提取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人类型可选择借款人本人或借款人配偶,选择借款人配偶时,需在“身份信息及婚姻信息栏”中录入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点击“婚姻关系查询”,婚姻信息验证准确的才能办理。
2、在“提取信息栏”中录入本次提取金额,在“提取还贷信息栏”中选择还款类型,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还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申请成功,如信息有误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此次申请。
3、职工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即时将提取资金偿还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结。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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