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张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
楼上的回答基本全部错误。
1、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首先我们要判断该笔保险金是否属于王某的遗产。
如果是王某的遗产,那么王某的继承人必须履行偿债义务,所以债权人能否获得这笔保险金中的2W关键在于这笔保险金是不是遗产。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保险金只有以下三种情况:1、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又没有其他受益人;3、受益人放弃或者依法丧失受益权,保险金才能作为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案例中王某指定张某为受益人,可见该保险金存在受益人,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既不能支付给刘某用于偿还债务。
2、不对。
《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案例中王某离婚后并未更改受益人,所以其前妻还是这份保单的受益人。保险金应归前妻所有。

男子坠亡买多份意外险,保额高达3400万,这保险公司能赔吗?
一个人可以买多份保险吗?买了多份保险可以进行理赔吗?
近期有一些新闻,让我们看到有人给自己买了很多份保险,然后发生一些风险事件,这种情况保险到底如何处理?
今天我们就通过这个案例给大家讲解一下这些问题。
案例详情:
日前,一男子开车坠入山谷后身亡的意外事件,在保险业内“激起千层浪”,缘于该名男士在生前6个月内向十多家保险公司投保,通过电销或网销渠道购买含自驾意外险或意外险,投保金额高达近3500万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名男士名为陈某,现年48岁,日常所在地为东莞市东南部某镇,日前于广东省内驾车时坠入山谷身故。
根据同业交流数据显示,陈某生前投保的保险机构最少达16家,其中包括大都会人寿、中意人寿、新华人寿、前海人寿、中国人寿、国华人寿、平安养老、太平人寿、史带财险(原大众保险)、合众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华泰财险等产寿险机构在内,目前已统计的总投保保额达到3410万元。
据数位涉事保险机构相关人士透露,一位被保险人,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相似保险责任的险种,且数额如此巨大的案例比较特殊,由于目前距离事件发生时间较短,仍须更多调查,现阶段机构暂很难做出理赔或不予赔付的决定。
该事件是否存在道德风险、是否涉嫌骗保尚不清楚,需要司法机构的进一步认定,但此案件应该得到监管部门及行业的普遍重视。
案例分析:
以上的案例中男子购买了多份保险,然后坠入山谷后身亡,到底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理赔,还要看司法机构的进一步认定!
今天我们通过这个案例给大家讲一下,保险可以重复投保这么多份吗?
保险分为很多种类型,一般情况下实报实销型的重复购买之后,也是不能重复理赔的;但是像给付型的重复购买之后,可以重复理赔。
我们先来跟大家讲一下实报实销类的。
何为实报实销,就是我们花了多少费用,造成多少损失,保险公司基于我们的治疗花费和我们的财产损失给我们进行费用报销。比如医疗险和车险就是典型的实报实销型的保险。
一般的财产保险都是实报实销型的,财产保险保障的最大价值基本就是财产价值本身了。
医疗险和我们的社保类似,都是我们在医院花了多少费用,然后根据我们花费的项目进行一定的报销。
这部分险种,你买多少份,赔付的上限就是你的花费和损失。所以一般购买一份即可!你也没有见过谁一辆车买好几份车险的吧!
给付型的一般都是可以重复赔付的。
上面案例中的男子购买的都是意外险,而意外险保障的意外身故是提前给付型的。就是只要身故,保险公司就要理赔对应的保额出来。
这种给付型的一般都是以人的生命健康作为承保条件的。具体就是保障身故责任的险种和重大疾病的险种可以重复赔付。既然可以重复赔付,那就可以重复购买!
这里给大家举三个具体险种的例子:
1、寿险。寿险按照期限可以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不管是保障多长时间的寿险,只要是在保障期限之内,发生身故,并且不是保险免除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进行赔付。
比如:买了3份寿险,每份寿险的保额是100万,如果不小心身故,也没有触及免责条款,那么保险公司就要给你理赔300万。
2、重大疾病险。重大疾病险也是提前给付型,只要罹患保险合同里面写的重疾,就可以进行赔付。而赔付的费用也不管你是用于治疗还是日常花费。
例如:买了2份重大疾病,一份重疾50万保额,一份重疾30万保额,如果罹患合同里面的重疾,两份重疾都可以赔付,总共可以赔付80万。
3、意外险。意外险里面的意外身故也是给付型。因为意外事件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也可以进行赔付,也是可以几份一起赔付。
比如:买了3份意外险,每份意外险的意外身故都可以赔付50万,那么意外身故之后,就可以赔付150万。
但一定给要注意!
重复买多份保险,并且保额都很高,保险公司是会进行审查的,比如重疾要买很高的保额,保险公司一般需要你提供收入和财产证明,寿险也一样。
那案例中的男子买的意外险来自多家公司,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系统没有打通,保险公司不知道男子买了多少份,这种时候,保险公司会进行审查,看客户是否有故意骗保的行为存在,如果有骗保出现,保险公司也是不理赔的。
还有一个知识点,有一些朋友不太清楚,意外险和寿险有什么区别。
意外险的价格比寿险低很多,是因为意外险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意外险必须是因为意外事件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才进行理赔。如果是因为疾病身故,伤残,意外险是保障不了的。而寿险,不管是因为什么事件,不管意外还是疾病,只要身故都可以进行赔付。所以在身故责任上,寿险的保障范围是更广一些,所以保费自然也就高一些了。
帮我详细分析一下这些保险案例
1.无法确定,85万是什么费用?
2. 无法确定
3.会,因为在身故前,指定受益人为6岁的女儿小丽.而陈某是其合法监护人.
4.以这个案例不可以判定....与保险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也有关系的.
以现行的法规来看,如果当时的投保有其合法监护人签字同意,外公是合法受益人
5.无法确定
6.无法确定
7.陈不能赢得这场官司,复效和投保一样,2年内自杀是免除责任
定期寿险的案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终身寿险的案例及分析、定期寿险的案例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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