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跟大家探讨下规范支付工具和应用,以及支付工具的定义对应的知识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以备日后需要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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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文件规定日常消费不得拒收现金?
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
拓展:据《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拒收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商户不能拒收消费者的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扩展资料:只能电子支付而不接受现金支付,商家这样的行为在安徽将被集中整治。从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了解到,安徽省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组已经成立,即将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集中整治工作,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近年来,非现金支付方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愈加广泛应用,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据了解,有关拒收人民币现金的投诉多涉及停车场、小超市、美食街商铺等。“这种做法既损害了人民币现金的法定地位,也侵害了普通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剥夺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尤其是老年人和一些无法使用手机的群体,其权益受到的侵害程度更大。”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党委委员A表示。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整治拒收现金公告,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据了解,对于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整治旨在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包括现金在内的各类支付工具的选择和应用,促进支付方式多元化和谐发展,对支付行为、业态发展和技术创新不会产生带有偏向性的影响。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行业以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和大中型商户等单位涉及的消费领域广、覆盖面大,因拒收现金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程度也较高,我们将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对不正当竞争、恶意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据介绍,消费者发现拒收现金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专项投诉电话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各种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的基本规定及账务处理方法
银行国内结算方式介绍
企业单位合理选择银行结算方式对加速资金周转规范支付工具和应用,抑制货款拖欠,加强财务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种结算方式各具特色,各有针对性、局限性,使用范围也存在差异,下面对常用的结算方式进行简单的介绍规范支付工具和应用:
一、品种介绍:
1、 支票
支票由出票单位签发,出票单位开户银行为支票的付款人,手续简便;既有现金支票,可以提现,又有转账支票,可以转账,还有普通支票既可以转账,又可提现,方便灵活,要求收妥抵用,在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范围内使用。但在支票结算中可能存在签发空头支票,支票上的实际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等问题,存在一定风险。
2、 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是企业间款项结算的主要方式之一,通用性强,适用于异地结算。目前银行都开办了对公通存通兑业务,办理跨机构间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款项收、付,并实现资金即时达账。.
3、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签发银行作为付款人,付款保证性强;代付款人先付款,后清算资金;特别适用于交易额不确定的款项结算与异地采购之用。如选取银行汇票结算,一方面票据自带,可以避免携带大额现金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采取汇兑结算,款项付出后拿不到货物的风险。
4、 商业汇票
(1)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极强的融资功能,承兑申请人可以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申请银行承兑,以承兑银行的信誉作为付款保证,获得急需的生产资料;持票人急需生产资金时,既可以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也可以向供货单位背书转让票据;提供贴现贷款的银行急需资金时,既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也可以向其规范支付工具和应用他商业银行申请转贴现;票据到期,承兑申请人不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兑付票款后,将不足部分转入其逾期贷款户。它是将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完美结合的一种结算方式。如选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就可以降低乃至避免采取托收承付结算中,货已发出,难以及时、足额收到货款等风险的发生;但由于票据的流转环节多,提示付款期限长,查询难度大,容易被复制,风险也较大。同城异地结算均可使用。
(2)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汇票。持票人需要资金时,既可以申请贴现,也可以背书转让。承兑人作为付款人,付款保证程度视企业的信誉高低而定,商业银行、被背书人接受票据的难易程度也视承兑人的信誉而定。一般讲它的付款保证性没有银行承兑汇票高。同城、异地交易均可使用。
5、 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如同现金,出票银行作为付款人,付款保证性很高。既有定额本票,又有不定额本票,可以灵活使用。如选取银行本票结算,就可以避免因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而使企业财产被人欺骗的风险;缺点是由银行签发,与支票相比手续相对繁杂。在同城范围内使用。
6、 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适用于清偿债务、收取公用事业费。办理委托收款业务必须具有可靠、有力的收款依据,或者双方事先约定。属于商业信用,付款保证性相对较差,只用于收款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的结算。同城、异地结算都可以使用。
7、 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先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结算,购销双方必须签定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约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付款争议较多,目前仅限于收、付款单位为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及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间使用。
8、 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结算适用于国内企业间的商品交易款项的结算,不能用于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付款保证性强,申请开证时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只要受益人遵守了信用证条款,开证行就必须无条件付款;具有融资功能,受益人在信用证到期前需要资金时,可以向指定的议付行申请议付;通过银行进行传递,手续严密,不可背书转让,流转环节少;灵活性强,信用证开出后,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随着购销活动的变化,经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已确定的信用证条款;开证行作为付款中介,负责单据与已订立信用证条款的核对工作,很好地保护了收、付款双方的利益。但采用这种结算方式,对货运单据的合法性、规范性要求高,手续相对繁杂,手续费也比较高。
第三方支付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哪些法律关联?
首先,从法律关系说,基本三方面:民商法、行政法律、刑事法律关系。主要的法律关系都涉及到了。
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是一种典型的民商事法律关系。由于他涉及了金融安全,需要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监督,由于她可能有金融犯罪。涉及法律关系比较全面的,包含三方面。
二、网络平台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吗?
由于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规范,对于他涉及的法律只能比照传统的支付机构和电子支付他所涉及的法律进行简单的划分:
一般来说,我们对电子支付机构所涉及的法律是从四方面考量的:
1.支付主体涉及的问题,商业银行法等。
2.规范支付行为,比如支付结算、清算等一系列行为。
3.规范支付工具相关规定,比如支付工具除了货币、信用卡等,管理办法信用卡管理办法条例等等。
4.防止金融犯罪和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法规,比如反xq 法,除了xq 外,金融犯罪包括欺诈、掠夺等等金融犯罪,保护消费者权益等等。
原则上说四个方面的法律对第三方网络平台来说,定义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四方面法律都是比较实用的,具体适用法律还会有不同。比如最后一方面,打击金融犯罪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金融犯罪包括xq 、金融欺诈等等,支付第三方网络平台面临的问题,据我们研究感觉到,比传统支付领域还要严重一些。为什么这么说?第三方网络平台面临打击金融犯罪和保护消费者主要面临四方面和传统的不一样的难点:
1.主体的虚拟性,大部分交易是非实名的。
2.交易本身的虚拟性,网络发生的交易和本身的交易不一致的,如何核实这个过程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很难控制,这样的特点使得网络支付可能更容易成为xq 、tx 等等金融犯罪的温床。
3.由于网络的遍及性,使得传播范围广。
对于规范支付工具和应用和支付工具的定义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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